2024 / 03 / 21
让我们共同呼吸 保护森林
“森林与创新”
3月21日是第12个“世界森林日”。当天上午,尤溪县检察院会同当地法院、公安局、林业局等部门在九阜山自然保护区联合开展“森林与创新”为主题的系列“护林”活动。
九阜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会议室里,尤溪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林业局共同召开“林长+司法护航”联席会。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了检察机关依托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森林资源保护的做法与成效。与会人员纷纷围绕加强和规范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加大和完善生态修复机制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并就案件线索移送、法律适用、碳汇赔偿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九阜山科学科普教育基地野生动物植物博物馆中,当天参加活动人员在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的细心讲解和介绍下,与保护区内各类野生动植物标本“零距离”接触,深度学习动植物科学知识,引发对今后检察履职的思考,唤起更高生态司法保护责任。
巡山护林
林区内,检察官、法官、公安干警们在护林员的带领下,联合开展巡山护林活动,全面查看辖区内森林防火、枯木清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情况,共同为维护森林安全建言献策。
普法宣传
保护区路口,检察干警主动向辖区游客群众宣传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发现的盗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向有关机关举报,动员更多人员投身保护森林行动中。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今年来,尤溪县检察院将“检护青绿”作为落实上级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依法开展古树名木保护、金毛狗蕨保护等各类专项监督行动,积极参与“林长+司法护航”机制,有力筑牢森林资源保护“检察屏障”。
下一步,尤溪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进落实当地《依法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的十条意见》,强化巩固行政执法与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探索完善“生态司法+补植复绿+碳汇赔偿”多元生态修复保护机制,努力为保护森林资源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文案:陈玉招
编辑:肖晓媚
校稿:郑世贤
审稿:刘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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