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是根据历史内容所编,文中有关细节可能有所改动,请勿与现实关联,敬请各位理性阅读!
清朝的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的过程中所创立的。
这套制度是在女真人原来狩猎组织的基础上所建立的,是军政合一的制度,兼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的职能。
满洲八旗是以“黄”,“白”,“红”,“蓝”四色主调的旗帜为标志,依次组成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正黄、正白、正红、正蓝等八旗。
清朝入主中原后,旗人又有“八旗”和“内务府包衣三旗”的区别。
“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共二十四期,这是清政权赖以统治的主要支柱。
而“内务府包衣三旗”则是清皇室的奴隶,二者的政治地位截然不同!
所以,尽管清朝初期将“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统称为“秀女”,但挑选的方法和她们日后在宫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
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选一次,由户部主持,可备皇后,妃嫔之选,或者赐婚近支,也就是三代以内血缘关系比较密切的宗室。
包衣三旗秀女则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虽然其中也有一些人最终会被逐渐地升为妃嫔。
但在宫中承担着后宫杂役工作的,也都是内务府包衣之女。
到了清代后期,包衣三旗的应选女子就不再称为“秀女”了,而在挑选宫女时就明确地说:“引见包衣三旗使女了”。
所以说能够成为清廷后妃的,也主要是八旗的秀女。
那么,清朝后宫挑选秀女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除了充实皇帝的后宫,就是为皇室子孙拴婚,或为亲王,郡王和他们的儿子指婚,重要性自不待言!
秀女们要想走进紫禁城高高的宫墙,也就不那么地简单了,她们必须经过一道道的考察。
首先要严格地审查其旗属与年龄,如果不在旗的女子想要参加选秀,那是势比登天还难!
而在旗的女子如果想要逃避选秀的话,那也是自讨苦吃!
清朝顺治年间规定,凡属满、蒙、汉军八旗的官员,另户军士以及闲散壮丁的家中。
“年满14岁至16岁的女子,全部都必须参加清宫三年一度的备选秀女,而17岁以上的女子则不必参加”。
到了乾隆五年时,朝廷又进一步规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规定的年限之内因种种原因而没有参加阅选的,下届仍要参加阅选”!
而没有经过阅选的旗人女子,即使是到了20多岁,也是不准私自聘嫁的。
若有违例,那她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长官,也就是该旗的都统,就要进行查参,并予以惩治!
然而,就在这一规定发布的第二年,闽浙总督德沛上了一道奏折:
他请求乾隆皇帝允许他年过17岁的儿子恒志,与两广总督马尔泰的女儿完婚。
但不幸的是:马尔泰的这位千金却是属于还没有参加过选秀的秀女。
此事也令乾隆皇帝大为地恼火,随即他便命令闽浙总督德沛立即赶赴京师。
事后还对这位当朝的封疆大吏进行了当面的训斥,乾隆皇帝在训斥之时还振振有词地说了三条理由:
第一,每三年一次的选秀女,是为诸王和众皇子挑选妻室,并非是为了给自己充实后宫。
第二,一旦如因选秀拆散了他人的姻缘,也是因为没有遵守我朝定制,违法在先,而并非皇家的责任。
第三,即使为了选秀等上三年两载,应选秀女也不过十六七岁,不会耽误了她的终身。
最后,乾隆皇帝命令:“户部通行传谕八旗所有未经选看之秀女,断不可私先结亲,务须遵例于选看后再行结亲聘嫁”!
到了乾隆二十年再次补充规定:“应阅视的秀女,在未受阅选之前私自与宗室王公结亲者,亲母家按照隐瞒秀女例议处”!
至于参选秀女的年龄,根据《清宫档案》:到清末光绪年间时,最小的秀女是11岁,大的可达20岁。
选秀的流程就是:每到准备挑选秀女的时候,先是由户部上表奏报皇帝,奉旨允准后,立即行文八旗都统衙门。
再由八旗的各级基层长官逐层地将所在旗的适龄女子花名册呈报到八旗都统衙门汇总。
最后才交由户部来上报皇帝,由皇帝决定最终的秀女选阅日期。
因为有病、残疾、相貌丑陋而确实不能入选者,也必须经过逐层拒保,申明理由。
再由都统咨行户部,户部再奏明皇帝获得允准后,方能免去其应选的义务,听其自行婚嫁。
各旗选送的秀女,要用骡车提前送到京城,由于众多秀女的家庭条件背景不一。
官宦人家女子尚有车辆护送,而兵丁之家的,就只能雇车来乘坐了。
因此,乾隆时期还规定:“引看女子,无论大小官员、兵丁女子,每人赏银一两,以为雇车之需,此项银两助动用户部库银”。
秀女们抵达京城后,在入宫应选的前一天坐在骡车上,由本旗的参领,领催等安排次序,称为“排车”!
根据满、蒙、汉排列先后的次序,排在最前面的是宫中后妃的亲戚。
其次就是以前来参加选秀时被选中留了牌子,这次是来复选的女子,最后则是本次新选送的“秀女”。
分别依年龄为序排列,鱼贯衔尾而行,车树双灯,上有“某旗某佐领某某人之女的标识。
日落时分发车,入夜时进入地安门,再到神武门外等待宫门开启后下车,然后在宫中太监的引导下按顺序地进入顺贞门。
秀女们乘坐的骡车,则从神武门夹道东行而南,出东华门,由崇文门大街北行,经北街市。
然后再经地安门来到神武门外,而这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初选完毕的秀女们在神武门外,依次地登上她们来时所乘坐的骡车,然后各归其家。
而这种井然有序的“排车法”,是由嘉庆年间一位名叫“丹巴多尔济”的额驸发明的。
当应选的秀女们在神武门外走下骡车后,先由户部司官维持秩序,再由太监引入宫中。
宫里的“御花园”、“体元殿”、“静怡轩”等处都曾是阅选秀女的场所,一般每天只阅看两个旗。
根据各旗参选“秀女”人数的多少来进行搭配,通常是五六人一排地供皇帝或太后选阅。
但有时也有三四人一排,甚至一人一排的。
“秀女”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这叫做“留牌子”,没有选中的就“撂牌子”。
然后“留牌子”的“秀女”还要再定期复选,而复选后未留者也会成为“撂牌子”。
经复选再度被选中的秀女还有另外两种命运:
一是赐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为妻,二则就是留于皇宫之中随侍皇帝左右,成为“后妃”的候选人。
如果是成为了“后妃”的候选人,其手续也会更为地复杂。
初次“引阅”之后,还要进行屡屡“复看”,有“记名”的,这是被选中留牌子的。
有“上记名”的,则是皇帝亲自选中留牌子的。
最后还要经过“留宫住宿”来进行考察,最终在“留宫住宿”的秀女中选定数人。
其余落选的秀女则都是属于“撂牌子”的。
当“秀女”二字映入人们眼帘时,人们的直觉就是“秀女”应有“沉鱼落雁之貌”。
然而,靓丽的容貌是否就是当选秀女的主要标准呢?
请看这一张清末应选秀女的照片,你似乎很难将这些面孔与任何一个表述美貌的词汇联系起来。
非但如此,这些参选秀女的少女们爱美的天性也都成了非分之想。
清朝还明确规定:八旗秀女在阅看时必须着“旗装”,严禁穿着“时装”,而且,按照中国的传统观念,“好色”也是极不名誉的。
“美女祸国”从来都是帝王和他们的大臣们翻云覆雨的护身符,因而这一标准总在若即若离,讳莫如深的扑朔迷离中。
在乾隆四十三年,一位县学的生员就曾拦下御驾,并恳请乾隆皇帝就削减皇后乌拉那拉氏的丧仪之事下“罪己诏”,致使龙颜大怒!
但乾隆仍未忘记陈述:那拉氏册后“并非以色选爱升”,后来失宠,亦是“自蹈非理,更非因色衰爱弛”,总之,绝不肯承认自己“好色”!
清朝统治者公开的两条标准,一是“品德”,二是则“门第”。
在清朝册封皇后和妃嫔的《册文》中,常常见到的是:宽仁、孝慈、温恭、淑慎,诞育名门、祥钟华阀等等。
而其中,“门第”又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光绪皇帝的皇后隆裕,相貌奇丑,但她是慈禧皇太后的侄女,因此她成了皇后。
被光绪皇帝视为红颜知己的“珍妃”,入选时,她的父亲是侍郎长叙。
祖父是曾任总督的裕泰伯父是广州将军长善,长善又是大学士桂良的女婿,是恭亲王奕欣的连襟。
因此,“他他拉氏”姐妹才得以双双入选为“珍妃”和“瑾妃”二嫔。
总之,清代的后宫,上至皇后,下到宫女,都是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出来的。
“旗人”,是清朝独有的人群,因此,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后宫粉黛的制度也是清代独有的。
下面这段清朝历史上没有填写姓名的传旨,更说明了秀女“门第”的重要性。
这不仅关系到了秀女本人最终是否能够入选,而且还关系到入选后她在宫中的地位。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三日敬事房传旨:“原任公爵之女着封为妃,将军之女着封为妃,知府之女着封为嫔,员外郎之女着封为嫔,钦此”!
所以完全可以说,在清朝时期,如果选秀女想要通过层层的严格选拔,最终被留牌子成为“妃”或“嫔”的。
无论她长得再美也都没用,因为这“选秀”,其实全靠的都是“拼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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