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实在没办法,一个工人生病,急需用钱治疗,我确实是急需要钱周转……
公司近期都没有什么订单,生意不好,根本拿不出钱来,考虑到你这边这个情况,我们会尽力去筹钱,时间能不能再宽限一些……
2024年3月15日,宜丰县人民法院芳溪法庭在黄岗镇网格法庭巡回开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既充分考虑企业经营困难实际,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简介
2018年原、被告签订了工地材料购销合同,完工后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直至2023年年底,被告尚欠原告20余万元合同尾款未给付,且被告一再拖延。原告遂向宜丰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经过
考虑到原告为黄岗镇居民,被告公司所在地离黄岗镇较近,为减轻双方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在黄岗镇网格法庭现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释法明理,一方面告知被告不承担合同尾款给付义务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向其给出实质性建议;另一方面建议原告充分考虑被告的现实困难,灵活调整还款方式,适当延后还款期限。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的化解,立案当天即结案。
宜丰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县16个乡镇(场)都设立了“网格法庭”,前移解纷窗口,下沉司法服务,将诉前调解、多元解纷、在线诉讼、普法宣传等法治服务送到基层一线,协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来源:宜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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