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至今,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已经深入人心。
但日常生活中,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无视法律规定,
结果触犯法律被判处刑罚,追悔莫及。
为强化酒驾醉驾的法律宣传力度和警示教育效果,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将法治宣传深入到基层群众,全力营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3月19日,广南县人民法院到杨柳井乡初级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活动,全校900多名师生旁听了案件审理,接受了法治教育。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10日晚,被告人杨某某饮酒后持C1D类驾驶证驾驶云Hxxxxx号小型轿车,由广南县莲城镇向珠琳镇方向行驶,23时20分许,被执勤民警于罗西高速161公里广南收费站连接线处查获。经鉴定,杨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17.99mg/100ml。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杨某某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综上,被告人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普法宣传
庭审后,法官围绕“防校园欺凌”“防电信诈骗”“防性侵”等众多内容,通过播放视频、现场讲法等形式,以师生“看得见、容易懂、记得住”的方式,揭露犯罪分子常见犯罪手法,教育和引导师生识别并远离违法犯罪。
下一步,广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做深做实能动司法,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司法工作走深走实,为推进平安广南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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