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何军申请执行张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张晓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何军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晓,男,汉族,1983年5月27日出生,身份号码612301198305272117,户籍住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青树镇青树街007号。
执行标的:下欠借款本金50550元、一般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均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负担受理费3212元,公告费600元、负担本案执行费2804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晓财产线索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的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916—2511473
承办人电话:18329667009(付法官)
举报邮件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723000
本院受理的徐向东与郭涛、西安康辰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郭涛、西安康辰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申请执行人徐向东向本院提出对被执行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五)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郭涛,男,汉族,1985年9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10521198509133295,住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赤水镇王里渡村湾南组039号。
被执行人:西安康辰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2号旺都国际D座901-30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U7JN018。
法定代表人:郭涛。
执行标的:30118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郭涛、西安康辰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在本院实际控制并有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举报人2000元予以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2104560
举报邮件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723000
本院受理的任建与王涛、方俭社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被执行人王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申请执行人任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五)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涛,男,汉族,出生于1972年2月17日,身份证号码:622822197202171512,住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玄武路大明宫地铁西口心家园小区1201室。
执行标的:1304483.35元。
悬赏条件:1、凡向本院举报王涛下落,并由人民法院控制其传唤到庭后,给予5000元奖励;2、向本院提供其名下财产线索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在本院控制被执行人并有效执行后,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2514247
举报邮件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723000
提供法院最新动态
实现审务、政务的全方位公开
着力打造便民、为民的司法平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