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韦某被高薪诱惑去了缅北,到后发现进入了诈骗组织,但看赚的钱多就留了下来,此后竟从国内组织多人偷越国境至缅北某公司对国人进行诈骗。该公司采用“杀猪盘”方式骗取中国境内居民财物,由业务员通过社交软件冒充成功男性与中国境内的女性聊天培养感情骗取信任,诱导被害人至该诈骗团伙控制的虚假投资平台、赌博网站进行充值投资。
3月19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韦某、黄某某等32人涉嫌偷越国(边)境、诈骗一案。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期间,被告人韦某、蓝某等人通过爬山、坐船过河等方式从云南偷越至缅甸,在位于缅甸勐波金牛山庄的网络诈骗公司,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网络诈骗活动。该诈骗公司自上而下分为老板、主管、代理(组长)和小组长、业务员,另设财务和后勤等岗位。
经查明,韦某当初被高薪诱惑过去,发现虽然是诈骗组织,但是赚的钱多,然后就留了下来,后发展人员到该诈骗组织工作。韦某在缅北诈骗集团7个多月,其余人1个月至7个月不等,总获利316100元。
据悉,该诈骗公司采用“杀猪盘”方式骗取中国境内居民财物,由业务员通过社交软件,冒充成功男性的方式与中国境内的女性聊天培养感情骗取信任,后再交由公司其他人员与被害人继续聊天,诱导被害人至该诈骗团伙控制的虚假投资平台、赌博网站进行充值投资、下注,以前期小额获利成功提现骗取被害人信任,诱骗被害人进行大额充值投资、下注,在客户需要提现时,再以银行卡异常、缴纳保证金为由进一步骗取被害人财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某、黄某某等30余人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伙同他人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情节严重,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韦某、黄某某等25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多次或以实施犯罪为目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32名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进行了深刻的忏悔。该案将择期宣判。
32名嫌疑人受审
法官表示,境外不是致富天堂,更不是诗和远方。近年来,在境外网络诈骗集团的组织及高薪利诱下,越来越多人“孤注一掷”偷越国境前往缅北从事诈骗工作。许多非法出境人员,其人身安全不仅得不到保障,更有人员遭殴打、摘取器官,甚至被杀害。务工者们要擦亮双眼,增强法律意识,不轻信境外“高薪”诱惑,遵守国家关于出入境的管理规定。
图文来源:现代快报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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