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的补充通告
为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现将市区和岚山区范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管理措施补充调整如下:
一、对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包括新能源车)不限制通行。
二、因生产、经营、生活、施工需求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在禁行时段内通行禁限行区域的货车,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确保通行安全。
三、集、疏港货车及挂车,请绕行深圳路、204国道、沈海高速公路、疏港高速公路。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9日
来源:日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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