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语|文|
PING YU WEN
作者|萍静的萍
首发|萍语文
小光已上天堂
不能再让更多的小光
被埋在春天里
那个惨死的少年,我们也叫他小光吧。
小光13岁,被三名初中同学杀害毁容,并埋在了废弃的蔬菜大棚里。可怜的小光同学,听过“人生自古谁无死”,但他不知道,有一种闻所未闻的死,死于13岁, 死于三个朝夕相处的同学之手。
凶手指认现场时,菜地里哭声一片。他们杀死的不只是一个同学,也是一个家庭,三月百花盛开,而他们余生的幸福却从此凋谢枯萎。
别问什么样的切齿之仇让三个小恶魔起心动念,上学放学,何仇之有?罪就是罪,恶就是恶。不得不说,有些孩子是孩子,有些孩子是坏蛋,还有的小孩子就是快速长大的魔王。
当小光的家人星夜寻人时,去问凶手张同学,他还在家里裹着被子打游戏。三个杀人者甚至还去上了学,他们残忍掩埋了同学的短短一生,还准备面朝黑板春暖花开。
小小凶手,竟比大人更凶残,他们图财害命,行动隐蔽,分工明确,甚至学会了串供。可以说,除了年龄尚幼,什么都比大人来得老练。 这 些年,未成年人作的恶, 一件比一件更骇人听闻。 到底是恶魔变小了,还是小孩变恶了?
未成年人不会偿命,长大以后,他们是被社会教育还是被老天收拾,那是以后的事。这一次,我们能做的,还是呼吁降低刑责年龄。年龄不能成为轻判或免责的唯一参考,能杀得了人,就担得了罪。
小光不能白死,他临死之前遭受的每一道伤,流过的每一滴泪,都在催我们重新审视惯例和条文。小光已上天堂,不能再让更多的小光、小小光被埋在春天里。
因为惨死少年血肉模糊的脸,因为菜地上空久久回荡的呜咽,我们相信法律定会给出顶格严惩,判给正在霸凌的未成年人看,也判给准备霸凌的未成年人看——无论你是大人小人,只要欺人杀人,都要准备认罪伏法 。
这个春天,我们刚刚看完《第二十条》,那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是催泪又提神。这一次,正义和法,能让步吗?
你若喜欢,勿忘分享。
请在右下角点个“在看”哦!
版权声明 / 原创作品,欢迎分享。禁止抄袭、洗稿、转音频、转视频,侵权必究。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