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激发消费活力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民利,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了贯彻最高检下发的《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经营者的诚信经营理念,营造和谐健康消费环境,武平县检察院开展“维护合法权益 守护消费安全”活动。
01
普法宣传,赋能百姓消费维权
3月15日上午,武平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梁野文化广场开展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干警向群众发放消费者维权宣传材料、科普维权举措、耐心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并通过具体案例介绍检察机关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发挥的作用,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02
联合排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3月15日下午,检察干警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共同前往农贸市场、商超等重点蔬菜销售场所,对百姓关心的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进行现场快速检测,促进商家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03
持续发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下一步,武平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力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手段,畅通群众维权渠道,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为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能、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维权的浓厚氛围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提示:
消费者在交易时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益心为公”平台、12309检察热线对发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线索进行举报。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来源:武平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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