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一词与每一位消费者息息相关,过去的一年里,你买到过假冒伪劣产品吗?中了哪些新型消费陷阱吗?是否碰到虚假宣传、价格诈骗呢?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案说“3·15”带您甄别消费过程中的“陷阱”,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
直播购物“踩坑”
“货不对板”
商家拒绝退款
作为消费者
该如何维权?
凌女士通过某直播平台向某珠宝行
购买一串和田玉手串
直播间界面明确标识
买方有权8天无理由退货
收到包裹查验货物时
凌女士却发现
到货手串与直播时所展示的不一致
当即拍下货物视频
要求退货
该珠宝行以各种理由拒绝
经审理,法院认为
凌女士通过直播平台
在某珠宝行的直播间
购买了和田玉手串,并支付对价
双方就该手串订立了买卖合同
亦明确约定八天无理由退货
现凌女士于合同约定期间
以“货不对板”为由
行使合同解除权要求退货退款
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卖方被告拒不同意解除合同退货退款
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遂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关系
该珠宝行应向凌女士退还货款
“点开直播间之前,啥都不缺。”“一进直播间,啥啥都缺。”这是很多消费者的真实写照。当直播购物成为消费者的“新宠”,明星站台、网红带货、商家大促、平台推送等多种因素,消费者频频“上头”,点燃消费激情。作为消费者,遇到“货不对板”“虚假宣传”等情况,应注意收集聊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促销活动宣传页面等维权证据,通过正规渠道维权,必要时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让我们一起
倡导理性消费,共筑诚信未来
维护消费权益,共促消费安全
供稿:民一庭林泰良、武平法院何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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