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真探注意到,最近呀,《宝安新安大浪社区电达科技宝安28区电达工业大厦宿舍楼加固工程“12·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了。公布的部门是深圳市宝安区政府。
原来,就在2023年12月3日,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电达工业大厦宿舍楼加固工程工地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的相关单位
施工单位:深圳中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深圳市电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威彦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事故的发生经过
2023 年 12 月 3 日 13 时 00 分许,中固公司现场带班张某明带着工人郭某辉、杨某菊、赵某芬、谭某容和杨某来(死者)到电达工业大厦宿舍楼加固工程工地进行转运建筑沙作业。杨某来负责现场打扫卫生、浇水养护、帮忙搬运建筑沙。运沙作业从涉事提升机正面(东南侧)进料口进料,当运沙作业即将结束时,改由从背面进料口运送钢板,中固公司现场工人将背面(西北侧)进料口的防护围栏移开,未及时将正面进料口的安全围栏围合,前后形成通道。15 时 50 分许,谭某容、赵某芬、郭某辉和杨某菊 4 人将最后的 4 斗建筑沙运往八楼时,因一楼对讲机电量耗尽无法通讯, 故一楼和八楼工人通过喊话沟通。15 时 57 分许,最后 2 斗建筑沙运上涉事提升机吊笼后,吊笼上升。15 时 58 分许,杨某来从楼栋内向外走出,进入防护围栏未围合的涉事提升机架体底部区域时被下降中的吊笼砸压受伤。
事故的直接原因:1. 涉事提升机一楼两侧防护围栏未及时围合,致使吊笼上升 时,架体底部形成通道。2. 涉事提升机通信装置失效,未及时更换或停机,致使操作工人站在八楼操作时不能观察到吊笼运行和平层的情况。3. 涉事工人杨某来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八楼工人操作吊笼下行时,涉事工人杨某来未从人行通道通行,违规进入防护围栏未围合的涉事提升机架体底部,导致吊笼下行时压在其身上。
间接原因:
1. 中固公司对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保证工人熟悉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督促工人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未采取技术、管理 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涉事提升机防护围栏未围合、通讯装置失效、工人违规进入涉事提升机架体底部的事故隐患。
2. 中固公司项目经理胡某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未按规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涉事提升机防护围栏未围合、 通讯装置失效、工人违规进入涉事提升机架体底部的事故隐患。
事故处理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涉事工人杨某来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进入涉事提升机架体底部导致本起事故的发生,应对本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其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中固公司项目经理胡某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未按规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涉事提升机防护围栏未围合、通讯装置失效、工人违规进入涉事提升机架体底部的事故隐患,应对本起事故负管理责任,建议由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中固公司对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保证工人熟悉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督促工人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建议由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事故的报告,来源是深圳市宝安区政府。
大家用心学习体会,不要出现类似的事故。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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