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真探今天注意到,就在2024年2月27日,广东普宁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正式公布了《普宁大坝盛通碎石场电焊作业“1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11月5日17时许,大坝镇葫芦地村发生一起一工人在盛通碎石场电焊作业时从高处坠落地面,后送到康美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
经调查认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明确,普宁盛通公司为普宁投控公司石碑山建筑用花岗岩矿的配套企业。
工程承包单位是引钢(福建)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事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
且听大真探为您娓娓道来。
原来,在事故当天,也就是2023年11月5日13时30分许,在引钢福建公司安排下,刘某某、张海、张成云到盛通碎石场污水处理配套劳务工程进行电焊施工作业。
至17时20分许,张海、张成云准备下班,在往回走的时候,没有见到刘某某,便前往刘某某负责的区域查看。发现刘某某已经摔倒,躺在水泥地上。医院宣布刘某某抢救无效死亡。
悲剧就这样突然发生了。
专家组这个时候就要开始调查了。
专家组认为,刘某某缺乏安全意识,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未进行动火作业审批的情况下,就在临边进行电焊作业,自身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不慎踩空坠落至水泥地面上,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专家组还认为,引钢(福建)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雇佣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刘某某上岗作业,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现场的事故隐患,未能监督、教育刘某某按照规范佩戴、使用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专家组建议,引钢(福建)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普宁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处以罚款。
张成运,引钢(福建)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刘某某无证进行高空电焊作业的行为,建议由引钢(福建)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依据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普宁市盛通碎石场有限公司,履行了职责,建议不予处罚。
大坝镇人民政府,未能及时发现、排除辖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议责成向普宁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大坝镇葫芦地村村委会,日常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对辖区内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未能做到及时排查、发现和上报,建议责成村委会向大坝镇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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