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G65包茂高速重庆酉阳段,三辆车在葡萄山隧道内发生追尾。事故原本很轻微,但三名驾驶人均拒不撤离现场,长时间占用行车道,导致后方严重拥堵……
交警接到报警后,立即电话联系当事人询问损失,得到损失轻微、车辆都能正常开动的回复后,立即要求当事人拍照留证后快速离开现场,到前方收费站下站接受处置。
然而,三名驾驶人对交警指令无动于衷,都抱着“你不走我也不走”的观望心态,虽然后续交警多次致电,仍一直在现场争论损失,拒不按要求撤离,直至路面警力到达现场都未撤离。
最终,交警对三名驾驶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予以处罚。
交警提醒
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应立即“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绝不能停在现场就损失情况争论“扯皮”,无关人员更不要在路过时逗留围观,以免引发二次事故造成更严重后果。尤其是高速公路隧道内环境相对封闭,光线明暗差别大,避让空间有限,若不及时撤离,“二次事故”的危害会更大。
车靠边:若人员无受伤或受伤轻微且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将车移动至右侧应急车道并打开双闪,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告牌。
人撤离:车上人员应立即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
即报警:做好以上两点后,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同时将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情况简单描述。
来源 | 重庆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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