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在郑州等6市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将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鹤壁、三门峡6个省辖市确定为试点城市,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期限为一年。
据了解,该项政策适用人群为: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等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直接结算。
值得注意的是,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工作)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异地就医的,在就医地享受工伤保险费用结算服务,执行就医地政策;确需回参保地并在当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工伤保险费用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政策。跨省异地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在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就医中的具体流程,工伤职工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服务入口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将线下收到的备案信息及时上传至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系统,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进行动态管理,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协议机构及时获取。
此外,《通知》要求,选定的试点城市将同时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王玺雯)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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