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中山。一男员工因“误入”女厕所10秒被公司解雇。
张某多年前入职一家玩具公司,任搪胶部员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厂规第4条规定,在厂内赌博、打骂、吵架、无理取闹的送公安部门处理并开除出厂,张某签名确认了该厂规。
某日,张某进入女厕所大约10秒后,又出来进入男厕所,当时有女员工正在如厕。当天,公司向张某出具处分通知书,以其违反厂规第4条无理取闹、进入女厕所为由,对其做出开除决定。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从证据和常理两个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证据方面来看,公司提供的处分通知书明确记载了张某的违纪情况,并且张某在通知书上签字确认了。这意味着张某对公司所描述的事实表示认可。而在常理方面,张某在该玩具公司已工作近9年,对工作环境应该非常熟悉,包括厕所的位置和男女分区的设置。因此,他误走厕所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此外,公司还提到当时女厕所内有女员工正在如厕,而张某对此并未提出反驳意见。这一事实进一步削弱了张某无意中走入女厕所的说服力。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主观上存在恶意,不仅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也侵犯了女员工的隐私权,违背了公序良俗。
这名男员工辩称,他是因为拉肚子而误入了女厕所,并非有意为之。发现后立即走回男厕所,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随后,他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赔48600元。仲裁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这名男员工不服,并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张某在公司近9年,即使存在其所述生理原因,走错厕所的可能性也较小。
法院对这名男员工的诉求不予支持,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当。
但这个故事无疑引起了社会的热议。
对此,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想法。
有一部分人觉得,走错厕所在所难免,张某的行为虽然不妥,但公司过于严厉的处罚可能会让员工感到寒心;
网友:首先他已经在公司9年了,其次是待了10s而不是发现后立马出来。男女卫生间原本就不难区分啊。
网友:我不止一次误入过男厕,有时候真的就走神了。
而另一些人则支持公司的处理,认为即使走错了也不会停留10秒的时间。
网友:十秒好像有点久!我有一次误入男厕,好像第二秒就反应过来了!
对此,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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