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乡村建设工作队伍建设,推进城区乡村建设工作,维护管理好城区街道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监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为城监工作人员(编制外人员),招聘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为人正直诚恳,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四)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4日期间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吸毒史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网上报名:将电子档发送到hpzfdd2022@163.com。现场报名:将纸质版交到藤县和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资格审查:藤县和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资格审查。
(三)经面试后择优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4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现场报名地点:藤县和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地址:和平镇中兴街(镇财政所对面)。
(三)联系人:胡廷钊,联系电话:17774736027。
五、工作内容
维护城区街道秩序,配合政府其他工作。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藤县和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期满后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每次续签期限均为1年。
(二)工资待遇:薪酬约24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藤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
▍编辑:吴柱妮
▍校对:禤凉芸
▍审核:吴忠锋 余振源
▍出品:中共藤县和平镇委员会
来源藤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编辑:太平微资讯;
最后
一起发现太平、藤县、梧州身边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