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曝光的消息显示,某建工企业的一份停工通知书被无意间传到了网络上。根据通知内容可知,该企业受到了某大危机和房地产整体下行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从2022年开始就陷入了“经营困难”状态。为了应对这种困境,该企业决定进行内部架构调整和人员优化措施,部分员工将进入“待岗”状态。
根据该通知书的具体要求,从3月1日起,部分员工将开始待岗,并且预计待岗状态将持续至今年底,即12月31日。关于工资发放标准,该通知书明确了以下规定:
第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正常发放;
第二个月起,工资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60元)发放,同时社保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将从待岗工资中扣除;
若实发工资低于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线(924元/月),则按照924元/月发放。
此外,通知书还提到,公司将于3月5日之前办理交接工作,并强调如果公司有工作需要或者经营好转,会随时召回待岗员工。对于员工主动找到其他工作的情况,公司将自动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合同。
不久前,类似的待岗通知书在某地建工企业也出现过,甚至连理由都相同。此前,该建工企业还发布了鼓励员工自主创业的公告,而这往往被视为下了逐客令的前奏。一些企业的优化策略普遍分为三步:首先是停工待岗,其次是鼓励员工自谋职业,最后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资金问题无法解决,可能会采取更加极端的行动。
在此之前,许多房地产企业把待岗作为一种惩罚措施,然而自从某大在三年前开启了此先例后,越来越多“经营困难”的房企纷纷效仿。从最初的抗拒、维权、谴责,到如今的默默接受,有些人甚至开始依靠最低生活保障过渡,再找个兼职勉强维持温饱。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这只适用于没有房贷和生活压力的少部分人,大多数人仍然选择重新寻找工作。
这种情况对任何员工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但从企业的角度来看,目前经营困难阶段下不得已而为之。然而,有些企业把“待岗”作为与员工谈判的筹码或者逼迫员工离职的手段,这无疑是令人无法接受的行为。
以去年为例,某十强房地产企业曾劝退一名员工,但员工拒绝离职,于是人力资源部口头通知该员工待岗。结果可想而知,员工才刚回去几天,公司就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庆幸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员工的律师发现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公司把员工的旷工日期写错了。最后,公司败诉,并被判赔偿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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