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天天说,但依然有商家不认真对待,做企业的对待食品安全应该有底线,保证干净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消费者购买食用,如果发现令人恶心的不卫生东西,势必会影响企业的名誉,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3月3号讯,青岛女子“火腿中吃出老鼠尾巴”引发热议,该女子从超市购买了火腿,没想到切开后发现,火腿中疑似有老鼠尾巴的异物,涉事企业赶赴青岛找到了这名消费者,经过鉴定称,火腿中不是老鼠尾巴,疑似动物血管,但这家企业并没有说明怎么补偿消费者。
青岛的黄女士(化名)在超市购买了这款无淀粉方肉火腿,在打开食用的时候,从中掰开发现火腿中疑似有一段老鼠尾巴样的东西,女子将自己的经历发到了网上,称太恶心了,吐了一晚上,苦胆都吐出来了,这家企业生产的东西卫生真堪忧。
黄女士遭遇引发了大量同情,生产这个火腿的企业龙大美食公司也注意到了舆情,于是在2月29号就派人前往青岛,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黄女士取得了联系,在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涉事火腿进行了封存,由市场监管部门送往权威机构进行鉴定。
经过山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专家对涉事火腿中的异物进行鉴定,异物是无骨骼中空管,鉴定意见为,不属于动物尾巴,高度疑似动物血管,而山东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异物进行了成分鉴定,检测结果没发现鼠源性成分,但检测出了猪源性和鸡源性成分。
排除火腿中异物是老鼠尾巴的猜测,具体是什么不好说,可能就是猪血管,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猪肉和鸡肉成型时偶然出现了这种东西,至少不是老鼠,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即便不是老鼠尾巴,也着实让人恶心。
山东龙大美食公司并没有透露后续如何解决此事,即便火腿中的异物不是老鼠尾巴,也该赔偿消费者,吃出这种异物让人膈应,给心理造成了不可逆的阴影,涉事企业应该补偿消费者,毕竟谁碰上这事都会感觉倒霉。
企业生产过程中应该尽最大责任保证食品的安全,火腿中出现这种东西就是企业责任,不管是不是老鼠尾巴,出现异物本身就不对,而且一种火腿出现了鸡肉和猪肉成分,火腿到底是啥做的也让人质疑,血管不可能检测出两种动物,最后依然没有搞清楚异物怎么来的,对于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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