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火腿中疑似出现“老鼠尾巴”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一事件不仅触动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敏感神经,也对涉事企业的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现在最新的后续来了,经过权威机构的检测,最终排除了异物为老鼠尾巴的可能性,但事件的余波似乎仍未平息。
据报道,一位山东网友在购买并食用了龙大肉食生产的火腿后,发现其中疑似存在老鼠尾巴的异物。根据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其所购买的龙大肉食无淀粉方肉火腿中,“好像出现老鼠尾巴”。该网友配文称,“恶心死了,吐了一晚上。”从视频画面可以看到,在一块切开的火腿截面上,确实有一条疑似老鼠尾巴的条状异物。据山东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异物随后被送检至权威机构进行检测。
其实在事件发生的2月29日当天,火腿涉事公司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就派专人赶赴青岛,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与消费者取得当面联系,共同对涉事火腿进行确认、封存,由市场监管部门送往权威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而根据最新消息披露,经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对涉事火腿中“异物”外观鉴定,“异物”为无骨骼结构的中空管状,管腔外径约2.5mm、内径约1mm。鉴定意见为,不属于动物尾巴,高度疑似为动物血管。
如果“异物”无骨骼结构的中空管状物体,那确实可以除排是老鼠尾巴的可能。众所周知,老鼠尾巴是带毛带骨的,不可能是中空管状物体。另外,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涉事火腿“异物”进行鼠源性、鸡源性、猪源性成分鉴定,检测结果为:未检出鼠成分,检出鸡成分、检出猪源性成分。
不过因为有去年6月份发生的江西高校食堂“鼠头鸭脖事件”在前,许多网友还是担心会不会又是一起“指鼠为鸭”。2023年6月,江西一高校食堂的饭菜中出现了疑似老鼠头的异物,而当地市场监管局在初步鉴定后竟然声称这是鸭脖。这一结论立即引发了公众的质疑和不满。在舆论的压力下,联合调查组最终推翻了市场监管局的结论,认定饭菜中异物为鼠头。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某些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敷衍塞责和不负责任的态度,更对公众的信任造成了严重损害。
这两起事件虽然具体情节有所不同,但都涉及到食品安全和公众信任的问题。它们共同反映出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企业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和保障措施必须得到加强。企业应该以消费者为中心,将食品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员工素质等措施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其次,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不容忽视。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同时,监管部门还应该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和沟通,共同推动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此事件结果,网友们众说纷纭,有网友表示:我相信不是老鼠尾巴,只是这个疑似血管的东西为什么能同时检出鸡成分和猪源性成分?好奇这到底是什么?但也有网友表示希望不会重蹈“指鼠为鸭”覆辙,大家对此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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