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有网友发帖称河北魏县一“消防大队长”到其酒店吃霸王餐,而且事后还以消防不合格为由给酒店开出了一张4900余元罚款的罚单。
事件一经曝光就引发网友热议和关注,相关部门也迅速回应,称已将涉事所谓的“消防大队大队长”王某做开除处理!
按说事情到这里也该结束了,可是这件事我看完后从里到外都透着几点诡异:
- 第一,堂堂一消防大队大队长起码也是科级干部,为什么会偏偏到有消防问题的饭店去吃饭而且还不付钱?
要知道现在这个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冒着自己丢乌纱帽的风险就为了区区一千多块钱的餐费?也太不划算了吧?要知道一个消防大队大队长那是什么样的存在?别说一千多,就是几万块钱的饭局也是挥手即来吧?别说大队长,就算是个中队长去饭店吃饭也用不着饭店免单吧?估计抢着付钱的排队都能排到饭店门口吧?
- 第二,是先去吃了霸王餐后开的罚单?还是先开了罚单又去吃的霸王餐?
通过媒体报道信息来看,1月25日,消防队工作人员去该酒店检查发现问题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2月5日复查时发现问题仍未整改,遂在2月16日作出处罚决定。
通过酒店小票来看,所谓的“王队长”是2月11日,人数为20人,餐费为1300余元。也就是说是在消防到酒店复查后“王队长”去饭店吃的饭并被免单。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王队长”到底是什么心理?明明该饭店复查不合格,为什么还偏偏去这个酒店就餐呢?是恰巧就餐时到了这个酒店被老板认出来是“王队长”所以硬给念了单?还是酒店请“王队长”到酒店就餐并想让“王队长”在处罚时高抬贵手、从轻处罚?我想第二种可能性比较大。
- 第三,爆料人发帖曝光“王队长”吃霸王餐后又开罚单,其目的真的如自己所说的那么清白又高尚?
帖子里爆料人写到,“王大队长”不仅享受了美食还拒不付款而且事后竟然还开出了罚单,这是法治社会的悲哀,更是普通公民的无奈,要求纪委介入严查给他一个公平。
但是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环球时报耿直哥介入采访相关知情人,爆出了事件的真实情况:
第一,所谓的“消防大队大队长”并非是大队长,而且第三方聘任的劳务派遣人员,是消防队文职人员。
说简单点,就是临时工,这样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会不顾乌纱帽的安全到一个有消防问题的酒店去就餐而且还不付钱了,因为他根本没有乌纱帽,所谓的“大队长”是酒店给他临时封的,我想目的就是为了引起网友关注,博网友眼球而已。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事件一出相关部门就回应已经将涉事王某做了开除处理。如果真的是在编的大队长,能这么快就开除吗?光调查走程序起码也要一个多月甚至几个月,能够在事件曝光一天就被开除,肯定是临时工无疑。
第二,酒店在1月例行检查时查出问题,要求2月4日之前整改完毕,可是2月5日复查时仍然没有整改完毕,所以将被面临处罚。而不是酒店爆料的“大队长”不但吃饭不给钱反而吃完反手一张罚单开出。
真实情况是,酒店被查出问题要求整改,结果没有按规定时间整改,在复查时又被发现问题且被告知即将接受处罚,所以酒店方找到那个临时工误以为是能够帮他摆平罚款的人,给他免了单,结果2月16日仍然收到处罚决定书,所以才一气之下曝光了所谓大队长吃霸王餐。
有网友说,其实那个所谓的“大队长”已经算是帮忙疏通了,因为消防罚款4900块确实属于照顾了,正常消防罚款都是上万元甚至几万元。
信息爆炸的时代,网上小作文满天飞,看着苦大仇深的样子,其实到底有多少经得起官方媒体的介入和调查?
现在网络上动不动手持身份证实名举报某某,动不动声泪俱下控诉某某,可是历次的网络维权事件最终打了多少人的脸?
胡新宇事件中的“被害论”、“器官买卖论”、“贩卖人口论”最终证实都是谣言。
河南叶婷为父维权案,当时也是传的沸沸扬扬,甚至有网友一致认为当地公检法机关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可是最终结果却是喊冤的是村霸,被网暴的才是弱者。
还有手持身份证控诉自己母亲赵某香被派出所刑讯逼供死亡的女子,最终查明赵某香是涉嫌组织容留卖淫且已有前科的老鸨子,而且是自己在派出所的厕所内偷喝农药自杀的。
这样的新闻数不胜数,自媒体的时代确实让更多弱者有了说话的权力,但是同样也让更多伪装成弱者的恶人有了煽风点火、混淆视听的机会,所以说网上那些所谓的声泪俱下,还是让子弹多飞一会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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