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月26日消息,大烨智能公告称,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一套对外投资决策程序。该程序详细规定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审议、批准、执行、监督等环节,以及投资行为达到一定标准时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对于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得将审批权限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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