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刚过,就有网友晒出了困扰:连续几天被居民楼里的鸡叫报晓吵醒,而鸡的主人也表达了无奈:“春节从老家带回来的,杀鸡的地方还没开门,要等正月十五以后。”
记者观察到,各地在正月都有不同的习俗和禁忌,不少地区认为“正月十五前忌杀生”,因此也不可以杀鸡,那无锡是否有这种习俗?记者将此问题发在社交平台与各个群聊中,倒是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讨论。
有网友认为:
流传到隋朝的西汉东方朔《占书》上有“岁后八日,一日鸡,二日犬,三日豕,四日羊,五日牛,六日马,七日人,八日谷。其日晴,所主之物育,阴则灾”之语,意思是说,天地先生鸡、次狗、次猪、次羊、次牛、次马、始生人,为此有“正月一日不杀鸡、二日不杀狗、三日不杀猪、四日不杀羊、五日不杀牛、六日不杀马、七日不用刑”之说。
但随即有网友提出否定:“‘逢七’的说法在北方地区更流行,无锡并没有听过类似说法。”
对无锡人文风俗较为了解的网友“梁溪之友”认为:
虽然没有规定这件事可与不可,但正月是“春王”月、“天陬”月,一切事情皆不能违忤天意和万物复苏的春之到来,“因此,在整个正月里,是不得搬场(搬家)、不动刀剪(包括不剃头)、不宰生灵、甚至不购田买地(这是动感情的),一切全服从祥和之气,所以我认为‘老法头’正月里是不宰杀牲畜的。”
从这点引申开去,“梁溪之友”又提到:以前躲债人无论如何要在浴室里躲过大年夜,到初一早上出来,因为在整个正月,没人再提讨债事,过了正月,以后就再说了。“因此,以前无锡有种讨债人,在大年三十晚上找遍各个浴室要寻债务人。”
记者请教了无锡地方史志专家郁有满:
他认为,如果非要强调哪一天不能杀什么,是对于习俗的一种误解。“一方面,年货在年前都已置办妥当,年后不需要杀生;另一方面,正月是喜庆的日子,讲究团团圆圆、阖家欢乐,也正好讨个吉利,避开杀生。”
不过,随着物资的充足和生活愈加丰富,类似的这些风俗习惯都在渐渐淡化,郁有满表示,现在市场已经禁止交易活禽,“正月十五前杀鸡”这件事在无锡本就属于小众事件,况且,现在很多家庭流行过年出门旅游、在酒店吃年夜饭等,各种习俗随着社会发展会有一定淡化。
还有一些网友观点:
此外
还有市民提出疑惑:
似乎很久没在菜场里
看见杀活鸡的地方了?
据了解,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无锡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目前还在实施中,《办法》规定,本市市区范围为活禽交易禁止区域,活禽交易禁止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活禽交易,不得为活禽交易提供经营场所。
记者在社交平台搜索发现
想要购买或宰杀活禽的市民并不少
评论区也纷纷支招
但按照《办法》而言
这些行为都是禁止的
无锡市区范围内实行
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冷鲜供应
在惠山区开了一家饭馆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店里的禽肉品是每天凌晨一两点去天鹏市场进货的,这些肉经过排酸处理、冷却“后熟”,能够在保证新鲜的情况下获得更佳的食用口感。
至于有些市民担心的冷鲜肉的安全与品质问题,《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活禽,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禽类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第十五条规定:冷鲜禽类产品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冷链专用车配送,配送过程应当遵守相关规范,保证冷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
你们听说过“正月十五前不能杀鸡”的说法吗?
正月里还有什么其他的习俗?
评论区来聊聊↓
记者:吴雨琪
校对:小阮
责编:寿晨
编审:朱琰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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