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保护野生动物
宣传力度不断加大
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
意识不断增强
2月22日
梧州公安交警及时救助
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形成了群众积极参与
警民合力共同保护
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本期主角
草鸮(xiāo)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草鸮属珍惜野禽,别名猴面鹰,中型猛禽。因其似猴脸,长满绒毛,一双深圆大眼,嘴黄褐色,嘴喙不尖,面盘灰棕色,呈心脏形,有暗栗色边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事件经过
2月22日,梧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四合署大队执勤警员在梧州北收费站执勤时,一辆小汽车停在他们面前,下来一名群众说:昨晚在高速上行车时,有一只飞禽撞到挡风玻璃上,它受了伤已无法飞行了,只好带上它在附近服务区休息,打算第二天上午交给警察。他们正好开车到梧州北收费站便遇到了交警,便将它交给警察同志。
执勤警员走近观看后,发现这只“萌”禽除了翅膀受伤之外,其他身体状况良好。它面盘扁平似猴脸,长满绒毛,一双圆大眼,嘴黄褐色,鹰身鹰抓。警员随后立即与市森林公安局取得了联系,将其送到相关部门进行救治。经介绍,该“萌”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学名草鸮,又名猴面鹰。
梧州公安交警提醒:保护野生动植物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的情况,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切勿盲目施救、围观拍照,以免遭受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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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
编 辑:黄俊兴
校 对:钟嘉宁
文 字:梁颖睿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四合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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