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这么小就一起坐咯”~!
“就几步路,不会出什么事的!”
超员的借口不计其数,
但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超员的理由,
超员的部分没有座位没有安全带,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后果将是不堪设想...
案例一
1月29日,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四合署大队警员在梧州绕城高速17公里100米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桂DM1***的小型汽车车内人头攒动,怀疑该车涉嫌超员,随即对车辆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驾驶人觉得多一个小孩也没事,便心存侥幸心理上路,没想到正好被交警查处。
执勤交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指出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监督对超员乘客进行了安全转运,并依法对驾驶人粟某某做出处罚 。
案例二
1月26日,杨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粤WD01***行驶至国道321线266公里500米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清点,该车核载5人,实际载人6人,超员1人。
被查后,驾驶人辩称,虽然自己多拉了1个人,但小孩都是抱着的,多拉1个也没事。
随后,民警向驾乘人员讲解了机动车载人的相关规定及超员载客的严重危害,同时监督对超员乘客进行了安全转运。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杨某某做出处罚。
超员超载有什么严重的危害
汽车搭载乘客是以人数为单位计算的
无论“占座位”与否
只要超过车辆核定人数
都属于超员搭载
梧州公安交警提醒:超员不仅会导致车辆超出其核载重量,增加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还会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就相应增大了。
同时,超员乘客缺乏安全带等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被甩到车外,从而导致受伤。因此,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请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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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
编 辑:黄俊兴
校 对: 梁颖睿
文 字:黄 丽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四合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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