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北辛街道兴隆庄居、于楼居、于岗居、
俞寨居、后荆沟居村庄规划(2023-2035年)》
规划公示
2023年6月,北辛街道委托滕州市规划设计院,进行《滕州市北辛街道兴隆庄居、于楼居、于岗居、俞寨居、后荆沟居村庄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的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高效和生态空间整合,特编制本次村庄规划。现对规划予以公示:
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多规合一,全域管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传承历史,突出特色;尊重民意,简明实用。
对村庄规划如下:
一、目标定位:规划依托片区村庄的产业基础、村庄发展诉求,及村民对未来的发展期望,打造城乡联动的和美乡村发展样板、三产融合的产业创新升级基地、有机共生的多元特色功能片区。
二、规模:至规划期末,片区村庄总人口规模约为5890人,1706户。兴隆庄居、于楼居、于岗居、俞寨居、后荆沟居五村村域土地总面积516.99公顷(不含城镇开发边界线内面积),其中耕地243.94公顷,园地32.72公顷,林地62.83公顷,草地3.32公顷,湿地0.11公顷,农村设施建设用地16.6公顷,村庄建设用地116.18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21.9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0.24公顷,陆地水域面积19.09公顷。
三、村庄规划:构建三大特色一产产业,全面提升二产产品价值,融合三产多元业态,从以一产为主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转变,在对区位优势和资源深度挖掘基础上,通过现代农业种植、农副产业加工、农业生产服务等产业进一步推动村庄经济发展。结合当地资源优势、村民诉求及村庄的发展趋势,规划形成“六区协同”的产业发展布局。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日期: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2日
通信地址:北辛街道
联系电话:135 6117 4369
北 辛 街 道
2024年2月1日
近期建设项目表
序号
项目类型
名称
位置
用地面积
投资规模
实施年限
项目层级
1
产业发展
滕州“智慧”农产品(副食品)深加工基地项目
兴隆庄居、
于楼居
6.99公顷
10亿元
2025年
镇街级
2
产业发展
滕州晟达食品生产加工项目
兴隆庄居
0.96公顷
1.6亿元
2025年
镇街级
3
产业发展
年产5万吨特精西式餐品配料生产线项目
于岗居
0.79公顷
1.1亿元
2025年
镇街级
4
产业发展
滕州市智慧出行综合能源港项目
于岗居
0.71公顷
5000万元
2025年
镇街级
5
产业发展
滕州市智慧出行综合能源港项目二期
于岗居
0.59公顷
6000万元
2025年
镇街级
6
产业发展
滕州年产10万吨玉米加工建设项目
后荆沟居
0.66公顷
1.5亿元
2025年
镇街级
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
(1)村域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保护村庄内林地、坑塘、草地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不填湖。
2、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21.42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居民点的四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耕地保护目标243.80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设施农用地面积为2.28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3、历史文化保护
(1)规划范围内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有1处,为后荆沟遗址。不允许随意改变文物保护单位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
(2)规划范围内已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1处,为后荆沟遗址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线。禁止在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内进行影响历史风貌的各类建设行为。
4、建设空间管制
兴隆庄居、于楼居、于岗居、俞寨居、后荆沟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116.18公顷。
(1)产业发展空间
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30%以上,建筑高度不超过15米,容积率大于0.7,同时满足《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①各村内划定宅基地61.2公顷,规则新申请的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②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高度不大于9米,应体现现代康居特色,统一采用现代建筑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①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不低于3米,次要道路后退不低于1米。村内供水由滕州市自来水厂提供,污水处理通过城市污水管网统一输送至处理厂处理,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②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会、幸福院以及商店等,社会事务受理中心、警务室以及文化活动室等项目与村委会合并设置,不得随意占用其用地。
5、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小游园、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注:以上文字及图纸内容均为方案阶段成果,规划成果最终以批复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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