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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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给周某的建议是走诉讼程序,但他不想花钱花时间打官司,你们的招投标也拖不得。”龙华司法所所长陈勇和老蔡商量着,不如先找外砂法庭想想办法。
外砂法庭庭长许凯坛了解事情经过后,先给老蔡上了一课:“这件事你们经联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地块,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赔当然会赔,但他提出要几十万,经联社实在承担不了。”老蔡诚恳表态。
然而,面对着法庭庭长和司法所所长,周某拍完胸脯拍桌子,说他绝对不是为了要讹钱,只是生意平白被耽误了,总得要个说法,“70多万放银行都有利息,做生意会赚得更多,这些都是损失。”
怎么赔,赔多少,成了破题的关键。
为此,许凯坛和陈勇开始进行“背对背”调解,寻找经联社和周某之间的利益平衡点。
许凯坛明确告诉周某,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解除合同之后,他就失去了地块的使用权,而对方的违约赔偿应该是针对他实际产生的损失,漫天要价是行不通的。
随后,许凯坛又和经联社的工作人员多次沟通,了解他们对赔偿金的承受范围,引导他们考虑大局利益,不要因小失大,并提供了一些真实案例作参考,督促其尽快拿出赔偿方案。
法庭和司法所经过几个来回的努力,纠纷双方的分歧逐步缩小,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经联社一次性退还周某租金78.5万元,并补偿周某资金占用经济损失13万元,周某承诺不再纠缠于此事。
看到老蔡拿着司法确认书只顾高兴的样子,法官和法官助理赶紧提醒他:“那块地的纠纷还是要妥善解决,回去后要总结反思,以后土地出租的衔接要把握好……”
记者跟着法官和老蔡边说边往外走,迎面吹来一阵风,回南天即将结束。等过完年,毛织机器该重新转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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