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农业农村部印发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及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3个计划

0
分享至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等3个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各省级兽药检验机构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维护畜牧养殖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2024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4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以下简称“3个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一)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以下简称“部畜牧兽医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3个计划;定期通报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并根据抽检和风险监测情况适时组织部级跟踪抽检;根据3个计划实施情况和监测结果,组织分析研判兽药质量、兽药残留、动物源细菌耐药等风险形势,提出政策意见。

(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负责制定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报部畜牧兽医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具体承担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检验工作,并指导部分省级兽药检验机构开展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检验;按照部畜牧兽医局要求,组织实施部级跟踪抽检有关工作,承担部分非生物制品类兽药部级跟踪抽检任务的检验工作;定期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对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开展检测项目能力验证;负责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有关检测技术指导,定期汇总分析和报告各地抽检结果;负责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技术指导、监测数据库建设与维护、药敏试验板设计与质量控制,定期汇总分析和报告监测结果。

(三)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的3个计划,承担的兽药质量检测任务原则上不少于我部下达任务量,承担非生物制品类兽药的部级跟踪抽检和兽用生物制品抽样任务,负责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及阳性样品追溯,协助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和相关科研教学单位做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抽样监测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查处抽检发现的假、劣兽药,并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实施情况和监测结果。

(四)省级兽药检验机构承担本辖区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的兽药产品检验工作,具备兽用生物制品检验项目的还应承担兽用生物制品的检验工作;协助开展部级跟踪抽检和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的抽样工作;及时报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有关情况。相关检验检测单位负责指定区域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协助开展有关抽样活动,及时报送检测结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经费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做好兽药质量省级监督抽检和部级跟踪抽样、兽药残留监控、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经费保障,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加强协作配合。3个计划的相关实施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反馈制度、产区销区联动监管制度、跨省跨地区联合办案制度,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技术培训。各地要严格执行《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等,加强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一步规范抽样和检验行为,确保监测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加强信息报送。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承担任务的兽药检验机构应于前三季度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第四季度于11月30日前,将省级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部级跟踪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及其分析报告报送我部畜牧兽医局和中监所,同时登录“兽药抽检信息平台”录入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跟踪抽检、风险监测结果以及发现的假兽药、未赋二维码的兽药产品等情况。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承担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任务的单位,分别于2024年7月10日和11月30日前将半年、全年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实施情况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结果和分析研判情况报我部畜牧兽医局和中监所。中监所应定期将有关情况汇总分析报我部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冯华兵,010–59192829。

附件:

1.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2.2024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3.2024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

农业农村部

2024年2月4日

附件1

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一、监督抽检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遵循突出重点、强化预警、固本清源、扶优打劣原则,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选择抽检对象的同时,加大对近年来抽检不合格批次较多企业的抽检力度,增加高风险品种的抽检和监测数量、频次,覆盖尽可能多的兽药生产企业,对2023年抽检产品数量多、且全部合格的企业,可减少抽检数量。抽检对象要涵盖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兽药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抽检时,全部抽取非本辖区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同时要对网络经营兽药进行抽检。要重点抽检兽用抗微生物药、兽用中药、蛋禽用兽药,其中水产、蚕、蜂、宠物用兽药产品抽检总数应占计划数量的10%左右,上述产品的主产区、主销区以及用量较大的地区可适当增加抽检比例;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等省(直辖市)在进口兽药通关时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二、抽样及样品确认

(一)监督抽检

抽检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抽查检验办法》)执行。其中,在经营和使用环节抽样时,抽样单位要复印被抽样单位的购货凭证(发票、收据或结算单等),留存备查。抽取的样品应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或直接送至检验单位。部级跟踪抽检,由我部畜牧兽医局抽调中监所、非标称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人员,对相关兽药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抽样;视情况抽调农业农村部兽药GMP检查员,对兽药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和跟踪抽样。

(二)风险监测

风险监测由检测任务承担单位负责抽样,样品从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抽取,其中网络平台电商抽取样品数量不低于计划数量的20%,每个样品抽取2份,1份用于检测、1份用作留样,每个样品均填写1份风险监测抽样单留存备查,不需要进行样品确认。承担单位应保证抽样区域的覆盖面,原则上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抽样区域不少于3个地级市,每个地级市抽取经营企业不少于10家、使用单位不少于5家,主销区可适当增加数量。购买样品时,需留存原始购买发票等凭证,并核实二维码追溯情况,发现假兽药和非法生产企业时,应及时向我部畜牧兽医局和中监所报告。

三、检验

当季抽取的样品应在当季完成检验,检验程序及有关要求按《抽查检验办法》执行。

(一)非兽用生物制品类兽药

1.检验项目。兽药检验机构要对抽取的全部样品进行非法添加药物筛查,对兽药国家标准规定了性状、鉴别、可见异物检查、含量测定等项目的兽药,要进行上述全部项目检测。根据兽药具体特性,检验机构也可适当增加检测有关物质、组分、含量均匀度、特征图谱、细菌内毒素、溶出度等项目。

2.非法添加药物检验。兽药检验机构应先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69号《兽药中非法添加药物快速筛查法(液相色谱-二级管阵列法)》进行筛查,也可采用自建方法进行高通量非法添加药物筛查,确定有非法添加成分后,按农业部公告第2353号、第2395号、第2448号、第2451号、第2571号,以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89号、第384号、第485号、第611号等发布的补充检查方法进行检测。

监督抽检中发现新的尚无检测方法的非法添加药物时,兽药检验机构要第一时间报告中监所,中监所要及时组织开展补充检查方法制定和复核工作,待我部发布检查方法后再检测。

(二)兽用生物制品

部级监督抽检检验项目由中监所根据质量风险状况确定;省级监督抽检检验项目由省级兽药检验机构根据自身检测参数范围确定,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对检验周期较长的,可在抽样后的下季度完成检验。

四、检验报告送达及复检

按照《抽查检验办法》执行。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应以中国邮政快递方式向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发送检验报告。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在收到检验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被抽样单位,并做好记录、留存凭证。风险监测检验任务承担单位不需发送检验报告,但应留存不合格检验报告。

属于兽用生物制品的,检验机构还应第一时间将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报送我部畜牧兽医局。

五、监督检验结果处理

(一)假、劣兽药查处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假、劣兽药的查处,按照《抽查检验办法》有关程序和要求执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季度将假、劣兽药查处情况报送我部畜牧兽医局。对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规定情形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二)重点监控

按照《抽查检验办法》规定,监督抽检从兽药生产企业抽取样品、检测结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将相关兽药生产企业列为部级重点监控企业,并实施重点监控措施。

1.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被检出添加其他药物成分的;

2.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中药产品的鉴别有2种(含2种)以上处方药味未检出的;

3.当期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低于50%(含50%)或高于150%(含150%)的;

4.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产品含量低于80%(含80%)或高于120%(含120%)累计2批次以上(含2批次)的;

5.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中同一企业被抽检产品不合格累计3批次以上(含3批次)的;

6.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中同一企业兽用生物制品被抽检产品非安全或效力检验项目累计2批次以上(含2批次)不合格的;

7.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中同一企业兽用生物制品被抽检产品安全或效力检验项目1批次以上(含1批次)不合格的。

从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抽取的样品,检验结果为检出添加其他药物成分或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为0,且依法核实为标称兽药生产企业产品的,将标称兽药生产企业列为部级重点监控企业。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参照我部有关要求,建立省级重点监控制度,将严重违反兽药GMP、兽药GSP的相关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列为省级重点监控兽药生产企业、重点监控兽药经营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附录:

1.2024年省级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任务

2.2024 年第 X 季度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报告基本格 式和内容

3.兽药质量风险监测抽样单

附录1

2024年省级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任务

序号

省份(含兵团)

监督抽检数量(批次)

1

北京市

150

2

天津市

150

3

河北省

400

4

山西省

200

5

内蒙古自治区

200

6

辽宁省

400

7

吉林省

200

8

黑龙江省

330(含30批生物制品)

9

上海市

150

10

江苏省

300

11

浙江省

170

12

安徽省

170

13

福建省

150

14

江西省

170

15

山东省

580(含30批生物制品)

16

河南省

490(含30批生物制品)

17

湖北省

200

18

湖南省

200

19

广东省

200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0

21

海南省

130

22

重庆市

180

23

四川省

340(含40批生物制品)

24

贵州省

150

25

云南省

150

26

陕西省

200

27

甘肃省

150

28

青海省

150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150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0

3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20

合计

6930

附录2

2024年第X季度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报告基本格式和内容

一、总体情况

具体阐述本季度抽检基本情况,重点对本季度抽检数量、非法添加药物筛查情况、检验项目情况和不合格样品检验结果确认情况进行说明。

二、抽检结果分析

(一)产品来源及质量状况:对本季度抽检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来源进行分析。

(二)产品类别质量状况:对化药类产品、抗生素类产品、中药类产品和其他类产品的抽检比例和不合格情况进行分析。

(三)抽检环节质量状况:对生产环节、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的抽检数量、比例和不合格情况进行分析。

(四)不合格项目情况:对不合格产品的具体不合格项目情况进行描述。

(五)兽用抗菌药抽检情况:分析抽检数量和比例。

(六)水产用、蚕用、蜂用、宠物用兽药抽检情况:分析抽检数量和比例。

(七)进口兽药产品抽检情况:分析抽检数量和比例。

附件2

2024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一、抽样和检测的总体要求

(一)抽样范围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对此前抽样检测不符合规定、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投诉举报较多、舆情关注度高的主体和动物产品开展兽药残留检测抽样。

(二)抽样应严格执行《官方取样程序》和《抽样和检测技术操作要点》(由中监所另发),并按要求填写信息。

(三)畜禽产品样品原则上应从动物养殖和屠宰环节抽取。牛奶样品从奶牛养殖场(户)、生鲜乳收购站抽取。开展鸡肉、鸡肝以及鸡蛋中兽药残留检测的,从养殖场抽取的样品数量应超过抽样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按照四个季度均匀抽样,除后续跟踪抽样外,不应对同一采样点重复抽样。

(五)检测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确证方法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方法或参照国际公认的方法执行。各检测机构不得擅自变更检测方法和检测限。确需调整本计划确定的检测限、检测方法的,应向中监所提交申请,核准后再进行检测。

(六)以筛选方法或定量方法检测出的阳性样品,如已有确证方法,应进行确证检测,以确证结果作为上报数据。

(七)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阳性(超标)样品报告制度,应在发现阳性样品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送抽样单位及其所在地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启动跟踪抽样程序,并将有关情况报我部畜牧兽医局。每发现1份阳性样品,对被抽样单位连续跟踪抽样2次、每次5份样品。跟踪抽样检测数量列入监控计划,与其他检测数据按照附录有关格式要求,一并报送。

二、检验结果应用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督促跟踪,样品来源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接到残留超标检测报告后,按我部有关要求启动追溯程序,对养殖场(户)用药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兽医处方、用药记录和库存兽药产品。发现养殖用药不规范、未执行休药期等问题时,责令其立即改正;发现使用假劣兽药、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时,依法严肃查处;对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规定情形的,要依法对相关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予以从重处罚。同时,要监督养殖场或屠宰场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相关处理处罚结果要及时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并做好调查处理记录,记录存档2年以上。

附录:

4.2024年各省份兽药残留监控任务

5.检测项目

6.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

7.抽样情况、检测结果和跟踪检测结果汇总表

附录4

2024年各省份兽药残留监控任务

序号

省份(含兵团)

监控数量(样品份数)

1

北京市

100

2

天津市

100

3

河北省

200

4

山西省

100

5

内蒙古自治区

100

6

辽宁省

150

7

吉林省

100

8

黑龙江省

100

9

上海市

100

10

江苏省

100

11

浙江省

100

12

安徽省

100

13

福建省

150

14

江西省

150

15

山东省

200

16

河南省

200

17

湖北省

100

18

湖南省

100

19

广东省

200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100

21

海南省

100

22

重庆市

150

23

四川省

200

24

贵州省

150

25

云南省

50

26

陕西省

100

27

甘肃省

100

28

青海省

100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100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0

3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00

合 计

3900

附录5

检测项目

动物/组织

化合物

鸡/蛋

氟喹诺酮类*

四环素类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酰胺醇类

鸡/肉

酰胺醇类

四环素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

大环内酯类和林可胺类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硝基咪唑类*

抗球虫药

牛/奶

抗线虫药

氟喹诺酮类

磺胺类及磺胺增效剂*

四环素类

牛/肉

抗线虫药

β-受体激动剂

同化激素

头孢噻呋

四环素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

硝基咪唑类*

糖皮质激素类

羊/肉

四环素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

β-受体激动剂

硝基咪唑类*

猪/肝

磺胺类及磺胺增效剂

卡巴氧和喹乙醇残留标示物

β-受体激动剂

糖皮质激素类*

猪/肉

硝基咪唑类*

糖皮质激素类*

酰胺醇类

四环素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

大环内酯类和林可胺类

头孢噻呋*

卡巴氧和喹乙醇残留标示物

抗线虫药

兔/肉

磺胺类

注:1.*为建议重点监测药物品种。

2.鸡肉抽检中要增加乌鸡肉的抽样比例。

附录6

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

动物/组织

化合物

推荐检测方法

检测药物

判定标准

(μg/kg)

鸡/蛋

氟喹诺酮类

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

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GB/T 21312-2007)

环丙沙星

10(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

恩诺沙星

洛美沙星

2

氧氟沙星

2

诺氟沙星

2

培氟沙星

2

沙拉沙星

5

达氟沙星

10

鸡/蛋

四环素类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6-2021)

禽蛋、奶和奶粉中多西环素

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9.2-2022)

四环素

400(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单个或组合)

土霉素

金霉素

多西环素

10

鸡/蛋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GB/T 21311-2007)

氨基唑烷酮

不得检出 ND

甲基吗啉氨基唑烷酮

氨基乙内酰脲

氨基脲

鸡/蛋

酰胺醇类

动物性食品中酰胺醇类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20-2022)

氯霉素

不得检出 ND

甲砜霉素

10

氟苯尼考

10(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

氟苯尼考胺

鸡/肉

酰胺醇类

动物性食品中酰胺醇类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20-2022)

氯霉素

不得检出

ND

甲砜霉素

50

氟苯尼考

100(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

氟苯尼考胺

鸡/肉

四环素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17-2021)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为推荐检测方法,由中监所另发)

四环素

200(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单个或组合)

金霉素

土霉素

多西环素

100

磺胺二甲嘧啶

100

磺胺嘧啶

100(兽药原型之和)

磺胺甲噁唑

磺胺噻唑

磺胺间甲氧嘧啶

磺胺对甲氧嘧啶

酞磺胺噻唑

磺胺氯哒嗪

噁喹酸

100

氟甲喹

500

恩诺沙星

100(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

环丙沙星

二氟沙星

300

达氟沙星

200

氧氟沙星

2

培氟沙星

2

洛美沙星

2

诺氟沙星

2

鸡/肉

大环内酯类和林可胺类

畜禽肉中林可霉素、竹桃霉素、红霉素、替米考星、泰乐菌素、克林霉素、螺旋霉素、吉它霉素、交沙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GB/T 20762-2006)

红霉素

100

吉他霉素

200

泰乐菌素

100

替米考星

150

林可霉素

200

鸡/肉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GB/T 21311-2007)

氨基唑烷酮

不得检出

ND

甲基吗啉氨基唑烷酮

氨基乙内酰脲

氨基脲

鸡/肉

硝基咪唑类

动物性食品中硝基咪唑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23-2022)

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咪唑残留量检验方法

(GB/T 21318-2007)

甲硝唑

不得检出

ND

羟基甲硝唑

地美硝唑

羟基地美硝唑

鸡/肉

抗球虫药

鸡可食组织中抗球虫药物

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13.5-2022)

鸡可食性组织中地克珠利

残留量的测定 (GB 29701-2013)

动物性食品中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29690-2013)

常山酮

100

氯苯胍

100

盐霉素

600

莫能菌素

10

甲基盐霉素

15

马度米星铵

240

地克珠利

500

二硝基苯脲

200

牛/奶

抗线虫药

牛奶中阿维菌素类药物多

残留的测定 (GB 29696-2013)

动物性食品中阿苯达唑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11-2021)

阿维菌素

10*

多拉菌素

15

伊维菌素

10

乙酰氨基阿维菌素

20

阿苯达唑

100(阿苯达唑、阿苯达唑砜、阿苯达唑亚砜、阿苯达唑-2-氨基砜之和)

阿苯达唑砜

阿苯达唑亚砜

阿苯达唑-2-氨基砜

牛/奶

氟喹诺酮类

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GB/T 21312-2007)

恩诺沙星

100(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

环丙沙星

达氟沙星

30

氟甲喹

50

洛美沙星

2

氧氟沙星

2

诺氟沙星

2

培氟沙星

2

牛/奶

磺胺类及磺胺增效剂

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GB/T 21316-2007)

甲氧苄啶

50

磺胺嘧啶

100(兽药原型之和)

磺胺噻唑

磺胺脒

磺胺对甲氧嘧啶

磺胺间甲氧嘧啶

磺胺氯哒嗪

磺胺甲噁唑

牛/奶

四环素类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6-2021)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GB/T 21317-2007)

禽蛋、奶和奶粉中多西环素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9.2-2022)

四环素

100(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单个或组合)

土霉素

金霉素

多西环素

10*

牛/肉

抗线虫药

动物性食品中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16-2021)

动物性食品中阿苯达唑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11-2021)

多拉菌素

10

伊维菌素

30

乙酰氨基阿维菌素

100

阿苯达唑-2-氨基砜

100

牛/肉

β-受体激动剂

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22-2022)

克仑特罗

不得检出 ND

莱克多巴胺

沙丁胺醇

齐帕特罗

牛/肉

同化激素

动物源性食品中11种激素残留检测 (农业部公告第1031号-1-2008)

司坦唑醇

不得检出

ND

甲基睾酮

群勃龙

丙酸睾酮

苯丙酸诺龙

牛/肉

头孢噻呋

动物性食品中头孢噻呋

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1-2021)

去呋喃甲酰基头孢噻呋

1000

牛/肉

四环素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17-2021)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为推荐检测方法,由中监所另发)

四环素

200(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单个或组合)

金霉素

土霉素

多西环素

100

磺胺二甲嘧啶

100

磺胺嘧啶

100(兽药原型之和)

磺胺甲噁唑

磺胺噻唑

磺胺间甲氧嘧啶

磺胺对甲氧嘧啶

酞磺胺噻唑

磺胺氯哒嗪

噁喹酸

100

氟甲喹

500

恩诺沙星

100(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

环丙沙星

二氟沙星

400

达氟沙星

200

氧氟沙星

2

培氟沙星

2

洛美沙星

2

诺氟沙星

2

牛/肉

硝基咪唑类

动物性食品中硝基咪唑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23-2022)

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咪唑残留量检验方法

(GB/T 21318-2007)

甲硝唑

不得检出

ND

羟基甲硝唑

地美硝唑

羟基地美硝唑

牛/肉

糖皮质激素类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

(农业部公告第1031号-2-2008)

动物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为推荐检测方法,由中监所另发)

地塞米松

1

倍他米松

0.75

羊/肉

四环素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17-2021)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为推荐检测方法,由中监所另发)

四环素

200(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单个或组合)

金霉素

土霉素

磺胺二甲嘧啶

100

磺胺嘧啶

100(兽药原型之和)

磺胺甲噁唑

磺胺噻唑

磺胺间甲氧嘧啶

磺胺对甲氧嘧啶

酞磺胺噻唑

磺胺氯哒嗪

氟甲喹

500

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100

环丙沙星

二氟沙星

400

达氟沙星

200

氧氟沙星

2

培氟沙星

2

洛美沙星

2

诺氟沙星

2

羊/肉

β-受体激动剂

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22-2022)

克仑特罗

不得检出 ND

莱克多巴胺

沙丁胺醇

齐帕特罗

羊/肉

硝基咪唑类

动物性食品中硝基咪唑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23-2022)

甲硝唑

不得检出

ND

羟基甲硝唑

地美硝唑

羟基地美硝唑

猪/肝

磺胺类及磺胺增效剂

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GB/T 21316-2007)

甲氧苄啶

50

磺胺二甲嘧啶

100

磺胺嘧啶

100(兽药原型之和)

磺胺噻唑

磺胺脒

磺胺对甲氧嘧啶

磺胺间甲氧嘧啶

磺胺氯哒嗪

磺胺甲噁唑

猪/肝

卡巴氧和喹乙醇

残留标示物

牛、猪肝脏和肌肉中卡巴氧、喹乙醇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GB/T 20746-2006)

喹噁啉-2-羧酸

不得检出

ND

3-甲基喹噁啉-2-羧酸

50

猪/肝

β-受体激动剂

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22-2022)

克仑特罗

不得检出 ND

莱克多巴胺

沙丁胺醇

齐帕特罗

猪/肝

糖皮质激素类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

(农业部公告第1031号-2-2008)

动物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为推荐检测方法,由中监所另发)

地塞米松

2

倍他米松

2

猪/肉

硝基咪唑类

动物性食品中硝基咪唑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23-2022)

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咪唑残留量检验方法

(GB/T 21318-2007)

甲硝唑

不得检出

ND

羟基甲硝唑

地美硝唑

羟基地美硝唑

猪/肉

糖皮质激素类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

(农业部公告第1031号-2-2008)

动物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为推荐检测方法,由中监所另发)

地塞米松

1

倍他米松

0.75

猪/肉

酰胺醇类

动物性食品中酰胺醇类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20-2022)

氯霉素

不得检出

ND

甲砜霉素

50

氟苯尼考

300(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

氟苯尼考胺

猪/肉

四环素类+磺胺类+氟喹诺酮类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17-2021)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为推荐检测方法,由中监所另发)

四环素

200(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单个或组合)

金霉素

土霉素

多西环素

100

磺胺二甲嘧啶

100

磺胺嘧啶

100(兽药原型之和)

磺胺甲噁唑

磺胺噻唑

磺胺间甲氧嘧啶

磺胺对甲氧嘧啶

酞磺胺噻唑

磺胺氯哒嗪

噁喹酸

100

氟甲喹

500

恩诺沙星

100(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

环丙沙星

二氟沙星

400

达氟沙星

100

氧氟沙星

2

培氟沙星

2

洛美沙星

2

诺氟沙星

2

猪/肉

大环内酯类和林可胺类

畜禽肉中林可霉素、竹桃霉素、红霉素、替米考星、泰乐菌素、克林霉素、螺旋霉素、吉它霉素、交沙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GB/T 20762-2006)

红霉素

200

吉他霉素

200

泰乐菌素

100

替米考星

100

林可霉素

200

猪/肉

头孢噻呋

动物性食品中头孢噻呋

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1-2021)

去呋喃甲酰基头孢噻呋

1000

猪/肉

卡巴氧和喹乙醇残留标示物

牛、猪肝脏和肌肉中卡巴氧、喹乙醇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GB/T 20746-2006)

喹噁啉-2-羧酸

不得检出

ND

3-甲基喹噁啉-2-羧酸

4

猪/肉

抗线虫药

动物性食品中阿苯达唑

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31658.11-2021)

阿苯达唑-2-氨基砜

100

兔/肉

磺胺类

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GB/T 21316-2007)

磺胺二甲嘧啶

100

磺胺嘧啶

100(兽药原型之和)

磺胺噻唑

磺胺脒

磺胺对甲氧嘧啶

磺胺间甲氧嘧啶

磺胺甲噁唑

注:标注*项目适用于本年度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执行。

附件3

2024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区域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定点监测和随机监测的方式,2024年继续跟踪监测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养殖场和监测网中长期定点监测的养殖场。

二、监测项目

(一)监测大肠杆菌、沙门菌和副猪嗜血杆菌等3种革兰氏阴性菌对氨苄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庆大霉素、大观霉素、四环素、氟苯尼考、磺胺异噁唑、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头孢噻呋、头孢他啶、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美罗培南、安普霉素、黏菌素、乙酰甲喹等16种抗菌药的耐药性。

(二)监测肠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气荚膜梭菌等3种革兰氏阳性菌对青霉素、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红霉素、克林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头孢噻呋、头孢西丁、磺胺异噁唑、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万古霉素、四环素、氟苯尼考、苯唑西林、庆大霉素、泰妙菌素、替米考星、利奈唑胺等18种抗菌药的耐药性。

(三)监测弯曲杆菌对阿奇霉素、环丙沙星、红霉素、庆大霉素、四环素、氟苯尼考、萘啶酸、泰利霉素、克林霉素等9种抗菌药的耐药性。

三、监测要求

(一)各监测任务承担单位要按照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农业行业标准(NY/T4141-2022、NY/T4142-2022、NY/T4145-2022、NY/T4146-2022、NY/T4147-2022、NY/T4148-2022、NY/T4149-2022)或其他技术标准开展采样、细菌分离和鉴定、耐药性检测和结果上报等工作。其中耐药性检测应使用经过质量评价后的药敏试验板进行检测。

(二)样品应从养殖场(包括养鸡场、养鸭场、养猪场、养羊场、奶牛场)或屠宰场采集。采样的同时,应做好养殖场用药情况和饲料来源调查,认真填写《采样记录表》。对同一养殖场用药情况不同的动物群,应分开填写采样记录表。

(三)对于判定为特殊耐药表型菌株的监测结果,需复核后再上报。同时将特殊耐药表型菌株和复核结果报告提交中监所。

附录:

8.2024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数量

9.采样记录表

附录8

2024年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数量

承担单位

任务菌株总数

地区菌株总数

负责省份(含兵团)

分离细菌种类及数量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60

60

西藏自治区

大肠杆菌30株,肠球菌30株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45

100

内蒙古自治区

大肠杆菌40株,肠球菌40株,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共20株

145

天津市

大肠杆菌50株,肠球菌50株,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共30株,弯曲杆菌15株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950

500

山东省

大肠杆菌155株,肠球菌155株,沙门菌40株,金黄色葡萄球菌40株,弯曲杆菌50株,产气荚膜梭菌60株

240

浙江省

大肠杆菌50株,肠球菌50株,沙门菌30株,金黄色葡萄球菌30株,弯曲杆菌50株,产气荚膜梭菌30株

210

安徽省

大肠杆菌50株,肠球菌50株,沙门菌30株,金黄色葡萄球菌30株,弯曲杆菌50株

北京市兽药饲料监测中心

295

295

北京市

大肠杆菌120株(其中犬猫源大肠杆菌50株),肠球菌120株(其中犬猫源肠球菌50株),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共25株,弯曲杆菌30株

河北省兽药饲料工作总站

130

130

河北省

大肠杆菌60株,肠球菌50株,金黄色葡萄球菌20株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195

105

辽宁省

大肠杆菌50株,肠球菌50株,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共5株

45

黑龙江省

大肠杆菌20株,肠球菌20株,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共5株

45

吉林省

大肠杆菌20株,肠球菌20株,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共5株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50

450

上海市

大肠杆菌300株(其中犬猫源大肠杆菌100株),肠球菌100株,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共50株

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200

200

江苏省

大肠杆菌100株,肠球菌100株

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600

600

浙江省

大肠杆菌300株,肠球菌300株

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230

230

安徽省

大肠杆菌100株,肠球菌100株,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共30株

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400

400

江西省

大肠杆菌150株,肠球菌150株,沙门菌50株,金黄色葡萄球菌共50株

山东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中心

440

440

山东省

大肠杆菌220株,肠球菌220株

河南省农畜水产品检验技术研究院

300

300

河南省

大肠杆菌120株,肠球菌120株,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共60株

湖北省兽药监察所

100

100

湖北省

大肠杆菌50株,肠球菌50株

湖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505

505

湖南省

大肠杆菌250株,肠球菌200株,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共50株,弯曲杆菌5株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460

460

广东省

大肠杆菌180株(其中犬猫源大肠杆菌20株),肠球菌180株(其中犬猫源肠球菌20株),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共60株,弯曲杆菌40株

重庆市兽药饲料检测所

230

230

重庆市

大肠杆菌100株,肠球菌100株,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共30株

四川省兽药监察所

500

500

四川省

大肠杆菌200株(其中犬猫源大肠杆菌25株),肠球菌200株(其中犬猫源肠球菌25株),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共75株,弯曲杆菌25株

陕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40

240

陕西省

大肠杆菌100株,肠球菌100株,沙门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共40株

宁夏回族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

200

2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大肠杆菌100株,肠球菌100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

200

2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大肠杆菌100株,肠球菌70株,沙门菌10株,金黄色葡萄球菌20株

中国农业大学

420

130

山西省

大肠杆菌50株,肠球菌50株,沙门菌10株,弯曲杆菌10株,产气荚膜梭菌10株

130

河北省

大肠杆菌40株,沙门菌30株,金黄色葡萄球菌10株,弯曲杆菌20株,产气荚膜梭菌30株

160

海南省

大肠杆菌50株,肠球菌50株,沙门菌20株,弯曲杆菌10株,产气荚膜梭菌30株

华南农业大学

310

30

广东省

产气荚膜梭菌30株

140

广西壮族自治区

大肠杆菌50株,肠球菌50株,沙门菌20株,产气荚膜梭菌20株

140

福建省

大肠杆菌50株,肠球菌50株,沙门菌20株,产气荚膜梭菌20株

华中农业大学

60

20

湖北省

副猪嗜血杆菌5株,沙门菌5株,弯曲杆菌5株,产气荚膜梭菌5株

20

湖南省

副猪嗜血杆菌5株,沙门菌5株,弯曲杆菌5株,产气荚膜梭菌5株

20

江西省

副猪嗜血杆菌5株,沙门菌5株,弯曲杆菌5株,产气荚膜梭菌5株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330

90

陕西省

犬猫源大肠杆菌25株,犬猫源肠球菌25株,产气荚膜梭菌20株,金黄色葡萄球菌20株

120

青海省

大肠杆菌40株,肠球菌40株,产气荚膜梭菌20株,金黄色葡萄球菌20株

120

甘肃省

大肠杆菌40株,肠球菌40株,产气荚膜梭菌20株,金黄色葡萄球菌20株

南京农业大学

190

130

江苏省

产气荚膜梭菌50株,金黄色葡萄球菌30株,弯曲杆菌50株

60

宁夏回族自治区

金黄色葡萄球菌30株,弯曲杆菌30株

四川大学

170

85

云南省

大肠杆菌30株,肠球菌30株,沙门菌10株,弯曲杆菌15株

85

贵州省

大肠杆菌30株,肠球菌30株,沙门菌10株,弯曲杆菌15株

石河子大学

50

5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沙门菌15株,金黄色葡萄球菌15株,弯曲杆菌20株

1.为保证菌株的代表性,原则上相同圈舍来源样品每种菌收集1株,同一来源样品(来自同一养殖场的屠宰动物)的指示菌收集不超过10株,致病

菌收集不超过5株。基于上述原则,应根据养殖场用药情况、养殖阶段或屠宰场动物来源,调整采样数量,制定具体采样方案。

2.对于大肠杆菌、肠球菌、沙门菌和弯曲杆菌,样品主要来自鸡或猪的养殖场或屠宰场;对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样品主要来自奶牛场生鲜乳。

3.对于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和西安地区宠物源大肠杆菌和肠球菌,样品主要来自动物医院犬或猫。

附件下载:

来源:农业农村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少妇当众猥亵年轻男子:脱裤裸露下体,正面照流出,私密细节披露

少妇当众猥亵年轻男子:脱裤裸露下体,正面照流出,私密细节披露

博士观察
2026-02-27 14:51:00
美伊谈判基本告吹、攻击随时可能开始;另,巴基斯坦或攻入阿富汗

美伊谈判基本告吹、攻击随时可能开始;另,巴基斯坦或攻入阿富汗

邵旭峰域
2026-02-27 10:54:56
2026车市第一枪,谁打开了10万级的新想象?

2026车市第一枪,谁打开了10万级的新想象?

虎嗅APP
2026-02-25 18:10:14
洗涤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工作19小时,离职扣1个月工资?公司:收的货多没办法;劳动监察:将核实

洗涤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工作19小时,离职扣1个月工资?公司:收的货多没办法;劳动监察:将核实

大风新闻
2026-02-27 11:54:03
女孩被打后续:村民发声,打人夫妻更多信息被扒,最高可判10年

女孩被打后续:村民发声,打人夫妻更多信息被扒,最高可判10年

天天热点见闻
2026-02-27 07:01:26
请假2小时被开除后续:店主真容曝光社死,黑历史被扒,已找律师

请假2小时被开除后续:店主真容曝光社死,黑历史被扒,已找律师

离离言几许
2026-02-26 16:16:45
各大银行盯上了压岁钱:孩子存1000元比你存20万利息高, 银行正将儿童金融服务,从节日营销升级为核心战略

各大银行盯上了压岁钱:孩子存1000元比你存20万利息高, 银行正将儿童金融服务,从节日营销升级为核心战略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27 13:42:07
高市摆鸿门宴,剑指中国,21国赴会!令人痛心的是,东盟7国参加

高市摆鸿门宴,剑指中国,21国赴会!令人痛心的是,东盟7国参加

策略述
2026-02-26 16:58:50
摩根大通对百度的判断没有错

摩根大通对百度的判断没有错

刘远举
2026-02-27 16:12:22
教育部:学生每天体育2小时、课间15分钟已在全国所有省份部署推开

教育部:学生每天体育2小时、课间15分钟已在全国所有省份部署推开

财联社
2026-02-25 18:55:14
欧冠1/8决赛对阵:皇马连续5年遇曼城!巴黎VS切尔西,马竞战热刺

欧冠1/8决赛对阵:皇马连续5年遇曼城!巴黎VS切尔西,马竞战热刺

我爱英超
2026-02-27 19:19:50
连续3次喊话中国后,特朗普撒下弥天大谎,把3亿多美国人当猴耍

连续3次喊话中国后,特朗普撒下弥天大谎,把3亿多美国人当猴耍

知鉴明史
2026-02-26 18:23:44
“手机将全面涨价”,冲上热搜

“手机将全面涨价”,冲上热搜

南方都市报
2026-02-27 14:31:12
杉杉集团破产,事实证明:美女主持人只会排节目,对管理无能为力

杉杉集团破产,事实证明:美女主持人只会排节目,对管理无能为力

来科点谱
2026-02-27 07:29:21
雅江集团招聘 25-35万 ,高原补贴8000元/月

雅江集团招聘 25-35万 ,高原补贴8000元/月

新浪财经
2026-02-27 11:53:35
600735,连发两条公告!股票明起停牌,还被证监会立案

600735,连发两条公告!股票明起停牌,还被证监会立案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25 19:53:12
南京市档案馆查到谷爱凌外婆冯国珍的珍贵历史档案,确定其为南京户籍

南京市档案馆查到谷爱凌外婆冯国珍的珍贵历史档案,确定其为南京户籍

极目新闻
2026-02-27 10:42:46
连体姐妹花的悲情一生:天生貌美,臀部相连,各自有男友,不幸沦为赚钱工具…

连体姐妹花的悲情一生:天生貌美,臀部相连,各自有男友,不幸沦为赚钱工具…

窈窕妈妈
2026-02-26 18:48:19
新加坡大满贯赛:女单大爆冷!世界第4被淘汰,陈幸同3:0日本名将

新加坡大满贯赛:女单大爆冷!世界第4被淘汰,陈幸同3:0日本名将

国乒二三事
2026-02-27 10:14:54
两天连丢两冠!国乒双线崩盘,孙颖莎王曼昱该不该紧急归位?

两天连丢两冠!国乒双线崩盘,孙颖莎王曼昱该不该紧急归位?

卿子书
2026-02-27 08:31:54
2026-02-27 20:15:00
动保视界 incentive-icons
动保视界
传递有价值的信息
9078文章数 5552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头条要闻

世界经济论坛总裁辞职 曾私信爱泼斯坦称对方"天才"

头条要闻

世界经济论坛总裁辞职 曾私信爱泼斯坦称对方"天才"

体育要闻

一场必须要赢的比赛,男篮何止击败了裁判

娱乐要闻

继网暴谷爱凌后 美国欲没收其全部收入

财经要闻

沈明高提共富建议 百姓持科技股国家兜底

科技要闻

单张不到五毛!谷歌深夜发布Nano Banana 2

汽车要闻

岚图泰山黑武士版3月上市 搭载华为四激光智驾方案

态度原创

家居
艺术
健康
本地
公开课

家居要闻

素色肌理 品意式格调

艺术要闻

紫气东来,好运一整年!

转头就晕的耳石症,能开车上班吗?

本地新闻

津南好·四时总相宜

公开课

李玫瑾:为什么性格比能力更重要?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