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2日消息,广州市铸锻工业有限公司因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罚款1万7500元整(¥17,500)。
根据公告内容,2023年12月1日,广州市铸锻工业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泰路润南花园段存在未按照批准的期限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批准占用的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截止至检查当天已超期154日。以上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广州市铸锻工业有限公司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及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城乡规划建设类)》第C215.42.6项的裁量标准,超出审批期限10天以上的,应为严重处罚裁量档次,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为“处以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广州市铸锻工业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1万7500元整(¥17,500)。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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