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子文
“单一召委制”是由台湾的民众党黄国昌所提出的一个议题,旨在改变立法机构召集委员的选举方式。目前台湾立法机构设有许多委员会,包括特种委员会和常设委员会。特种委员会针对特殊目的而设立,可能在需要时不定期召开。
而常设委员会则是固定存在的,共有八个委员会,分别为内政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财政委员会、交通委员会、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外交与国防委员会、司法及法治委员会、社会福利与卫生环境委员会。每位台湾立法机构民意代表只能选择加入其中一个常设委员会,因此每个委员会大约有13到15人。
目前的选举制度是每个委员会选出两个召集委员。根据台湾立法机构的现状,国民党和民进党的席次几乎相当,而民众党只有八席,因此在每个委员会中,国民党和民进党的席次可能只差一席或接近相等。在选举召集委员时,如果各自党派都投票给自己的候选人,那么民众党将没有任何发言权。
因此,黄国昌提出希望改为单一召委制,即当国民党和民进党的票数相近时,无论在哪个委员会内,要赢得召集委员的选举,很可能都需要民众党的支持。这样一来,即使民众党只有一个委员,在该委员会内,他们就拥有了影响力,可以实现平手或某一党胜出。如果两方票数相同,就需要抽签决定。
当前的制度是两个召集委员,通常不会属于同一党派,除非当选者的席次差距较大。例如,在现有情况下,国民党和民进党都可能以1:1的比例分配席位,但国民党可能会让步给民众党,在某一个委员会中让民众党获得一个召集委员的席位。
然而,单一召委制也存在一些缺点。在其他国家,采用单一召委制的议会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单一召委制可能导致赢者通吃,不论是大党还是小党,只要当选为召集委员,就能获得较大的权力。召集委员可以决定哪些法案应该被审查,在台湾立法机构的规定中,如果有未获得决议的法案,下一届立法机构将不予审核,必须重新提出。
因此,召集委员的影响力相当大。如果我是召集委员,我可以决定优先审查哪些法案,并可能故意延迟审查,导致原本排期的法案无法得到审查。最终,这届立法机构结束时,这些法案可能被搁置,下一届的新委员需要重新提出,并不能继续上届的审查进程。
在目前的制度下,两个召集委员通常来自不同的党派。除非某一党派在席次上占据明显优势,像现在这样的情况,国民党也许会让位给民众党,让其获得一个委员会的召集委员席位。但民进党似乎完全不会考虑民众党的要求。
因此,黄国昌提出的单一召集委员制度,如果无法修改并继续采用现行的双召委制度,民众党如果不能与民进党建立良好关系,只能尝试与国民党合作。如果真的改为单一召集委员制度,国民党和民进党可能都会担心,万一未被抽中或未当选,他们在该委员会内的影响力将消失,这种“单一召委”还有许多需要商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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