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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年,忽如一梦——与潘军谈“春秋战国秦汉三部曲”
新年伊始,两家著名的文学期刊《作家》与《天涯》,都在第一期以重要位置推出了作家潘军的两部分量不轻的中篇小说——《刺秦考》和《与程婴书》,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两部作品与潘军24年前以先锋之姿问世的《重瞳——霸王自叙》遥相呼应,成为“春秋战国秦汉三部曲”。记者日前采访了潘军,他分享了“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前提下,自己对于历史的“另一种解读的可能”。
先找到一个最合适也最舒服的叙事方式
新安:两部作品让我想起了您当年的另一部同样著名的中篇《重瞳——霸王自叙》,发表于2000年的《花城》,也是第一期,很多刊物都转载了。有评论家说,正是因为《重瞳》的问世,才使得中国“先锋小说”有了一个漂亮的结尾。也有人认为,《重瞳》是“先锋小说”的落幕之作,但同时又是“新历史小说”的开山之作。《重瞳》无疑是您作为“先锋作家”的代表作之一,相当有代入感的霸王自叙,时隔这么多年,为什么又想到要重塑“赵氏孤儿”和“荆轲刺秦”的故事?
潘军:二十四年前,《重瞳》发表之后,当时就有了一个写“春秋战国秦汉三部曲”的想法。我想在这三个历史时期中,选择三个家喻户晓的故事,做一种具有颠覆性的重新解读,很自然地就想到了春秋时的“赵氏孤儿”和战国时的“荆轲刺秦”。但是,家喻户晓的故事皆是耳熟能详,颠覆肯定是不容易的。但是不作颠覆,就没有意思了。不过当时也就是想想而已。那年陈凯歌筹拍电影《赵氏孤儿》,与我谈起过这个题材,我说,如果依旧去写程婴拿自己的亲生骨肉去换取所谓忠良之后,这种价值取向显然是不对的,今天怎么还可以去歌颂这样的一个父亲呢?那是最坏的父亲。荆轲刺秦也是如此,图穷匕见不可能,荆轲连一根针也无法带进秦王宫的,怎么刺秦?像这样的支点如果都站不住脚,重新解读就是一句空话。
新安:但您还是找到了!我能想象多么不易,前后这么多年。我注意到,《重瞳》《与程婴书》和《刺秦考》分别用了“我”“你”“他”三个讲述视角,很像一个刻意为之的游戏。您书里也说,这“春秋战国秦汉三部曲”,也是在捕风捉影,只要逻辑自洽,自圆其说即可。那您个人的历史观是怎样的?
潘军:我有一个习惯,但凡写小说,会自觉地先去考虑“怎么写”。我比较在意这个,总觉得不同的题材,应该有不同的写法,得先找到一个最合适也最舒服的叙事方式。对我而言,这算是技术活,我也一向认为小说就是通过文字造型的艺术,某种意义上,现代小说就是对形式的发现和确立。《重瞳——霸王自叙》采用了第一人称,开篇就是“我叫项羽”,这是项羽亡灵的视角,能从两千年前看到眼下。那么,《与程婴书》是否可以用第二人称来作为主打?你怎么样?于是你说,那时你想……程婴先生,别来无恙乎?这个瞬间就跳出了小说的名字——《与程婴书》。于是一气呵成,十天时间完成了四万多字的初稿。接下来,又用十来天写下了三万多字的《刺秦考》,这都是去年11月份的事。至于你说的个人历史观,我还是信奉克罗齐的那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强调的还是一种个人对历史的认知。所谓捕风捉影,即是在扑朔迷离的历史缝隙中去寻求另一种解读的可能,或者依靠想象来重构这个支离破碎的故事。至于真实,那只能存在于我的内心。
悲悯应该成为一个作家最炽热充沛的情怀
新安:这几篇读下来,感觉您写作的状态很率性,一会儿很骄傲,一会儿很不屑,完全不像一个“奔7”的作家,时不时还来一句黑话“做掉这个人”。质疑是您一贯的态度吗?一个写作者,一直保持一种态度是不是挺重要?
潘军: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不是一个专心致志的写作者,我的写作总是显得三心二意,往往是想写就写,想停就停;或者写写停停、停停写写。这几十年来我除了写小说和剧本,还作导演执导过不少电视剧,近些年又把精力放到了绘画上,办画展,出画册。但我喜欢这种自得其乐的生活方式。从心所欲,为所欲为。这大概就是你所言的率性吧?我更喜欢一意孤行,不参加任何专业协会,但有很多谈得来的朋友。我写小说,从来都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寻找自以为合适的表达,质疑不仅是我写作的态度,也是生活的态度。庄子有言,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这话很对我的胃口。
新安:我能说您这“三部曲”都是人道主义的作品吗?您自己觉得,如今的潘军和写《重瞳》时的潘军,变与不变大体在哪里?我感觉您还是温和了,不会写出“我的目光劈开了乌江”,“重瞳”汇聚就像双机3D,还能看到未来,动不动就说太史公大错特错。后面两篇,感觉悲悯心更重了。
潘军:也有人作出类似的比较,说当年的《重瞳》写得飘逸飞扬,现在的这两部写得相对要冷峻沉静一些,但是这与年龄的关系不大,而是题材的处理不同,更是文本和叙事的需要。这三部小说,文本上有一致性,都是具有颠覆性和探索性的,都是重新解读,不过叙事上又有明显不同。你所说的悲悯心我倒是一向看重的,悲悯应该成为一个作家最炽热充沛的情怀,我希望我的小说与人性的复杂多样休戚相关,折射出人道主义的光芒。
新安:荆轲刺秦的结尾并没有图穷匕见,而是能拧断秦王脖子的荆轲说,我就是那把匕首。他摇摆之后答应燕太子丹的雄心是:跃然入史?
潘军:前面提及过,图穷匕见怎么看都是难以成立的。司马迁在《刺客列传》中描绘的场景与画面有点滑稽。作为一名出色的剑客,荆轲只要接近并瞬间控制了秦王,目的即已达成。杀一个人与证明能杀一个人,对于剑客,境界高下立判。荆轲不可能成为燕太子丹把玩的又一枚棋子,他要完成的只是自己的“一意”——证明自己,圆了英雄梦。显然他没有从肉体上消灭秦王,他不屑如此,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在精神上彻底挫败了嬴政。
我一直在等待契合的电影投资人的出现
新安:您以导演的身份给了程婴一个剧本,还把自己画画的墨意也糅进了历史之中。这一篇感觉总体写得很清冷,只是命运之轮推着每个人到终点。而十五年后真正的“赵氏孤儿”的站位,可能是最高的。
潘军:《与程婴书》的视角就是作者与程婴的隔空对话,也可以看作是对他进行“导演阐述”,这也影响到结构,都是叙事的需要。你的理解很对,十五年后,程婴一手抚育成人的“赵氏孤儿”,出人意料地拒绝了复仇使命,认为上辈人的恩怨和自己没有一点关系,因为程婴说出了真相,他就是“孤儿”的亲生父亲。可是,当晋景公决定重新起用赵氏血脉时,那孩子又毫不迟疑地、响亮地回答说自己姓赵。这让人悲痛欲绝,程婴焉能不疯?
新安:我注意到你书里的某些类似“太史公曰”的“潘军曰”,也是说来就来,司马迁在人生的至暗时刻写《史记》,司马光在人生的高光时刻编《资治通鉴》,而判断作品气质的高下,有什么样的依据?
潘军:谈不上什么依据,只是个人的一种判断,一种喜好和感情倾向。写作与编纂原本就是两码事,司马迁在人生的至暗时刻写《史记》,历时14年,被尊为“二十四史”之首。他是子承父命,属于私修写史,司马迁坦言作《史记》的目的在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而司马光是替官家办事的,属于官修编史,观念正统,有利于治国理政。所以宋神宗称赞《资治通鉴》是“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这两部伟大的历史著作,由于作者的经历、境遇的不同,必将导致思想情感与政治立场的差别。荆轲在他们眼中也是英雄和流氓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身份。《史记》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不仅是一种赞美,更是一种敬意。
新安:这“三部曲”应该会再出单行本吧?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别的小说新作?我还想问,您不会一时兴起,又要重执导筒,再把三个你心中的大有文学空间的“捕风捉影”的故事,拍成影视作品吧?
潘军:我最近把这三部独立的中篇用文字作了导语连接,某种意义上,读者也可以看成是一个相对统一的长篇文本,取名《春秋乱》,今年将由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这应该是一个好看的小说文本。另外,今年第三期的《安徽文学》将发表我的另一部中篇《教书记》,是以个人当年插队当知青的经历作蓝本的,代入感也很强。至于你说的,能否把这三部颠覆性的故事拍成电影,要看机遇。比如《重瞳》,早就改编成电影剧本了,至今却没有人敢于投资。所以说,我在等待。事实上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等待契合的电影投资人的出现。
《新安晚报》2024年01月26日A09版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 蒋楠楠
《与程婴书》赏读随想
杨洁
我喜欢《赵氏孤儿》的故事,但我也和不少观众读者一样,早已习惯了接受那些家喻户晓的叙事情节。
这是一个被戏剧小说、电影电视不断挖掘的“矿藏”,在一次次0的演变、传播中流传至今,似乎无法再0被开采。但读到潘军的小说《与程婴书》,一个脑洞被凿开了。
《与程婴书》跟一般小说的写法很不一样,初读时,潜意识里似总有一股抵抗力,但慢慢地让人既感新鲜又受启发。
作者通过“捕风捉影”,揭开这一悲剧故事的“暗格”:程婴舍子救孤,为人父母的天性与侠肝义胆之间,矛盾怎会不尖锐,冲突怎能不猛烈?
程婴这一悲剧内核人物被颠覆了定见,正如作者在小说里讲:“滋生出对你(程婴)的怀疑,最终成为虚构的支点。”
作者让无拘无束的想象落在人们熟知的历史故事上,重构另一种悲剧来解读程婴,并尽可能达到“逻辑自洽,叙事层面自圆其说。”
春秋时期晋国赵氏家族曾遭族诛之祸,史称“下宫之难”。《左传》叙述的“下宫之难”,由一个私通的母亲,为替情夫报仇而引发,没有奸臣屠岸贾,也没有程婴、公孙杵臼匿孤报德,视死如归的故事。
而《史记·赵世家》有了全新故事版本——“赵氏孤儿”版本。赵朔之妻赵庄姬的遗腹子赵武,在公孙杵臼和程婴的掉包计下幸免于难,并在15年后恢复赵氏宗位。
被杀掉的婴儿,是从哪里来的?《赵世家》说:“乃二人谋取他人婴儿负之,衣以文葆,匿山中。”注意“谋取他人婴儿”这句话,程婴和公孙杵臼二人的李代桃僵,客观结果之一是,为了捍卫赵氏孤儿的生命权而剥夺了另一个婴儿的生命权,对此不说令人不安,也会让人心生罅隙。
我不揣浅陋地认为,这或是小说作者对程婴产生怀疑的第一点。
到了元杂剧《赵氏孤儿》,可能觉得“谋取他人婴儿”不妥,也可能为了增强悲剧色彩,戏剧冲突,将被杀的婴儿改成程婴自己的孩子,还增加了程婴带赵氏孤儿投于屠岸贾门下,让赵武“认贼作父”的情节。
改后的《赵氏孤儿》堪称传统戏剧小说悲情叙事的经典,终列于世界大悲剧中,震撼人心。但以牺牲自己的亲骨肉(还是中年得子),来刻画程婴英雄形象,歌颂他的忠诚和正义,不意却将为人父母者陷入不慈不义之中,应是作者对程婴产生怀疑的第二点。
程婴的故事,被认为是虚构的。比如清学者梁玉绳曾质疑说:“匿孤报德,视死如归,乃战国侠士刺客所为,春秋之世无此风俗,则斯事固妄诞不可信”。但在此前的西周历史上,真的发生过邵公以其子代宣王死的故事。但在《国语·周语》的记载里,没有描述邵公交出自己的儿子时,作为父亲是如何不舍,其中更无孩子母亲的身影。
中国历史上还有杀子奉亲的故事,如晋代的郭巨埋儿,被作为孝悌之义的典型进行宣扬,同时人们对这个故事的批判也没有停过,如方孝孺、鲁迅等都直接或间接反对郭巨埋儿,认为不合理。
程婴舍子救孤,在那个时代环境和文化思想下,也许是顺理成章的,因为男德在义。但程婴之妻,替死婴儿的母亲呢?她能接受这一结果吗?《赵氏孤儿》里,主要的着眼点放在了惩恶扬善,强调忠义精神上,对为人父的痛苦,并未予以充分表达,而且也缺失了程婴之妻这一重要角色。在夫权社会,男女关系极不平等,哪有母亲说话的权力;或者因为不好处理矛盾冲突,就采取回避方法?因此在这一环上,《与程婴书》作者可能认为有逻辑破绽,有违生活常识。此或是第三点。
欧洲伏尔泰在将《赵氏孤儿》改编成《中国孤儿》时,安排了母亲出场。当得知程婴的计划后,母亲成为最强反对者,她发了狂,对程婴痛骂、哀求,但又夹杂着敬佩,最终她权衡利弊,成全了程婴的大义。伏尔泰还不惜笔墨表现程婴内心的犹豫,纠结和痛苦,尽力让程婴还原成一个真实的父亲。
可是无论怎么改,在如何让父母,特别是母亲舍子上,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仍然是一个很棘手的难题。舍子,违背人的天性,不舍,又怎么让程婴的悲剧情绪达到顶点?多么折磨人的叙事!
小说《与程婴书》又是怎么处理的呢?
作者从历史叙述的缝隙中寻找想象的空间。因为赵武很可能存在身份之谜,他到底是谁的儿子?赵朔的?还是赵婴齐的?抓住这个谜团,小说进行了颠覆性的虚构和改写——让赵武变成程婴和赵庄姬的私生子,而程婴之妻因没有生育能力,于是谋划诈孕,不料“十月怀胎”后买来的婴儿却奄奄一息,最后这个濒死婴儿被程婴偷偷换走,替死赵庄姬之子,以救都城所有婴儿。
如果在双方都是正常的婚姻里,程婴陷入扭曲的恋情难以自拔,是不太可能发生的,但有赵庄姬与赵婴齐不明不白的关系,有程婴四十多才生子的背景,作者大胆假设,从上述特殊的角度铺述开去,在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
人的灵魂是一座幽深的森林。小说里的主人公,似乎在证明这句话。坚忍、聪明、软弱、屈辱、欺骗、愧疚、愤怒、孤独 交织成一个在恢恢关系网中挣扎的程婴,他有美好的,令人愉悦的东西,他有性格和感情上的缺陷,他有精神痛苦和道德压力,他是一个男人,他是一个父亲,他有理想中的自我,也有黑暗里的自我。这样的程婴不是那个被文学和时间过滤成符号的人物。人们需要歌颂为理想而献身的英雄,但也需要看清尘世和生活的本质,追求至善,也要求真。
小说里写15年后,赵庄姬郁郁而终;妻子也终因无法化解对替死婴儿的愧怍不安,不辞而别,了断余生;亲生儿子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最后还是选择了姓赵;程婴的苦痛能到哪里去倾诉?他只能带着秘密,一个人走向乱世中的茫茫雪野。
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乱世。那是有诗书礼乐,有贵族气的,不鼓不成列的时代,却也有杀戮、权谋、人性阴暗,无义战的时代。那是士为知己者死,一诺千金,有人性光辉的时代,却是又上演着背信弃义、弑君、乱伦的时代。那是近亲远亲,亲戚套亲戚的时代,但又见相爱相杀、骨肉相残的时代。那是左手拿着矛,右手拿着盾,一个非常矛盾的时代。这是悲剧的全部条件。
所有优秀的经典都有无可替代的审美价值,但也都值得反复推敲,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如果以那个矛盾的时代为背景,或者在不同的历史情境下,古往今来,一千个作家笔下就可以有一千个程婴。
小说最后,大雪下得天地一片灰蒙蒙,程婴惨痛地对着旷野呼号,他整个人仿佛溶到灰色悲哀里去了。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我的感受是复杂的,品味主人公远去的背影,无论他是不是英雄,都应了一句古诗:夜读程婴存赵事,一回惆怅一沾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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