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全社会的财富,也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具有重要意义。延续城乡历史文脉,重在保护、贵在传承。只有坚守本地文化特色,保留独有历史韵味,才能助其不断焕发新活力。
2024年1月22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文物之行,法治护航”社会实践小队成员前往烟台市博物馆追寻城市发展的印记,寻求保护文物、延续历史文脉的方法,尝试将法治深入到文物保护,以法治支持文物保护的方方面面。
在志愿者的热情介绍下,小队成员意识到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从历史层面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是记录和传承文明发展史,以史鉴今;从社会发展层面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基本素材,继往开来,为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实现民族复兴提供有力支撑;从经济层面看,良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在扩大对外交流、发展文化旅游等方面发挥着促进作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有助于增进文化认同、增强文化自信。因而需要社会各界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小队成员还了解到政府也在不断改革创新保护文物遗产的措施。政府部门目前对于主要通过博物馆等展馆的宣传、新闻日报讲解文物热点问题以及公开举办讲座活动等方法来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官方部门也在紧跟潮流,利用短视频等形式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和重视。不仅如此,官方部门还在学习借鉴各地文物保护条例办法,用法律法规为历史文化遗产的延续保驾护航。
在学习的过程中,实践队成员对主流保护措施进行分析,一致认为:保护要见物,更要见人,文物保护,要聚焦人们的情感羁绊与生活体验,要加大文物保护法律知识的宣传。只有法律倡导支持,促进社会层面形成良好的文物法治意识,才能真正把文物保护落实到底。
小队成员认为,护历史文化遗产,并非要求一成不变或“冷冻式保存”,而要让其“活起来”,成为城乡特色标识和公众时代记忆,更好融入现代生产生活。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合理规划,推动文物建筑朝博物馆、陈列馆等方向转型;利用数字赋能,让古老建筑云端“再现”,丰富群众文化体验;创新表达方式,以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形式吸引年轻受众了解历史遗存……让历史文化遗产在被观赏、被分享中得到保护、阐释、传播并被赋予现代意义,才能让它们真正“活起来”,在传承与发展中历久弥新。
以法治渗透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近些年来,不少城市通过对古建筑进行改造,推动文物建筑朝博物馆、陈列馆等方向转型设点宣传,吸引游客感受城市历史文化,既促进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又把历史文遗产保护的问题摆在了公众眼前,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促进。但也随之产生了许多问题,如建设性破坏屡禁不止、保护对象不完整、保护修缮不到位等等。
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强化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执法司法衔接,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保护合力。
规范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迫在眉睫。
2024年1月22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文物之行,法治护航”社会实践小队聚焦这些问题,来到烟台市博物馆进行实地考察,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
经过对博物馆以及周围设施的考察,以及馆内志愿者的讲解,小队成员了解到,当前城市发展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仍不能协调发展。文物保护对象在不断扩充,而城市公共设施需求又不断增加,“什么该保,怎样应保尽保”是关键问题所在。
从法律保护方面,小队成员想到了拥有大量历史古迹的陕西省,通过学习借鉴《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根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再结合烟台市实际制定的条例,对于如何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与监督管理,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
以法治护航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统筹好发展与保护。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涉及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从完善法律法规到加强执法检查,到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督促协同优势,需要多部门共同履职、统筹协调,将法规制度执行到位、落到实处,才能不断提升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水平。
正确处理城市改造开发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既改善人居环境,又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不仅需要立规立法重布局,通过法律微改造,留下城市记忆;还需要分类保护不搞“一刀切”,文物建筑实施基础性保护工程,尽可能保留历史信息和文化记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则注重新旧结合,让人们看得见山水、留得住乡愁。同时激发保护责任人的保护主动性和相关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就在群众身边,做好保护传承工作应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及时依法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保护更有法治温度,才能更好凝聚各方力量。
来源: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文物之行,法治护航”社会实践小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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