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持续走深走实,切实增强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按照焦作市山阳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组队轮值”机制的通知》。1月19日下午,由山阳区人民法院轮值牵头,联合山阳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12家成员单位,在东方红广场举行了《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山阳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柴英杰,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孟庆平等参加宣传活动。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活动现场,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的各单位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小礼品、“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为过往群众现场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关工作,向群众展示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宣传打击治理行业领域乱象的成功经验,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安全感。
此次普法宣传现场吸引500余名群众参与,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份(册)。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和了解,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社会氛围,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通过本次活动,干警们走出工作区,走到群众身边,结合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走进千家万户,为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山阳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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