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8——
钱钟书先生曾经这样说:“借钱前是朋友,借钱后是大爷,还了钱便是恩人。”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借贷关系中的人性百态。
有这样一位“大爷”,还钱断断续续还一拖再拖,还了几次后干脆就再也不还了,直到法院执行干警上门拘传......
(图源网络,侵删)
案件回顾
被告卢某是外地人,被告与原告陈某的丈夫是钦州某公司的同事。因家庭经商困难急需资金周转,被告向原告提出借款请求。2019年6月,原告分两次向被告借出共100000元。2020年6月,双方立写《借条》续借,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和利息。至2022年1月,被告偿还了部分利息,又于3月和5月分别偿还了20000元本金。
至此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追索剩余欠款均被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原告向钦南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剩余本金及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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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一审判决,被告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7316元及其利息。判决生效之后,被告并未如期履行判项义务,反而是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卢某,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及不配合执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但卢某对此不以为然,依旧选择逃避。
“法官,我看到卢某在他的微信朋友圈卖沃柑!肯定有钱赚!”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在核实后,立即采取行动,与法警驱车前往卢某位于南宁市某村的家中,对卢某进行执行拘传。
抵达目的地后,卢某并未在家。执行法官随即电话联系卢某,让其立即返家配合执行工作。不久后卢某现身,执行法官再次向其释明执行依据及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面对“拘留”或者“还钱”这道选择题,起初卢某仍找诸多借口拖延履行,但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之下,卢某还是选择了后者。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卢某当场清偿了10000元债务,并明确了剩余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作出保证。
为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坚定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钦南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以实际行动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司法权威。
来源丨钦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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