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就逃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殊不知
这种自欺欺人的行为
只会换来更严厉的惩罚
近日
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昼夜作战、攻坚克难
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有效打击了肇事逃逸者的侥幸心理
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及时回应了群众呼声
案件经过
2023年12月31日19时许
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接群众报警
称其母亲倒在路边昏迷不醒
经医院检查
是被车辆撞倒所致
接警后
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民警
立即赶往现场
经初步调查
案发时间为早上6点
因天色昏暗
加上周边没有目击证人
现场除了散落的塑料碎片
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信息
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
办案民警并没有气馁
通过现场一段模糊的监控
及遗留碎片
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二轮电动车
随后马不停蹄地到附近村庄走访
并结合其他侦查手段
最终锁定 肇事嫌疑人宋某
经查
案发当日
肇事嫌疑人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
沿莱阳市东海路逆向行驶
至清水河大桥北时
将受害人撞倒
趁天黑无人
宋某抱着侥幸心理
匆匆逃离现场
目前
肇事嫌疑人宋某
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
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月10日上午,受害者家属将锦旗送到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
事故发生 停车报警
保护现场 切莫驶离
肇事逃逸 难逃法网
1.交通肇事者将承担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在一些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只承担次要责任甚至是无责任,但如果因为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肇事司机就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交通肇事逃逸将自掏腰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肇事车辆投保了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只能是车主自行掏腰包。
3.交通肇事逃逸法律后果巨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交通肇事犯罪逃逸罪责加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 |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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