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与民法典一并实施。作为民法典第一批司法解释,备受社会瞩目。相比“旧担保法司法解释”,新解释在适用范围、担保物权的受托持有,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及责任承担等诸多方面都发生了重要变化。
|新司法解释涉及的前沿疑难问题
新的司法解释涉及到了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共同担保人能否相互追偿、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借新还旧中的担保责任、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如何计算、差额补足函等的性质认定、最高债权额如何认定、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破产程序与担保责任的衔接、保证金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让与担保等实践中的前沿疑难争议问题,与信贷业务有着密切联系,是信贷业务核心的法律问题。相关法律人、法务部门、各信贷、担保、金融机构的高管等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及时掌握。
|司法解释逐条解读+实务应对
法律名家讲堂特邀到参与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的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结合立法原理和背景,从一般规定、保证合同、担保物权、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附则等五个部分,69个条款,为大家逐条进行解读,帮助大家正确理解和适用。课程为专业团队录制的视频课程,一经购买可永久回看,反复研学,赠送配套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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