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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江苏某地警方接到报案称,有人上门抢劫,房屋主人丁某还受到了抢劫的人的袭击。
警方立即赶到了现场,并展开一系列调查,却发现事情并不简单,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丁某才说出实情。
那么,这件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事情真相。
上门抢劫
2016年的某一天,警方在接到丁某的报案称有人进入自己家里抢劫后,就立即赶到了案发现场。
到了现场后发现地上摆着一块砖头,还有一只女性的鞋子,是抢劫的人留下的,根据丁某的描述,抢劫的人是一名三十多岁的女子。
丁某说当时这名女子一进到家里,本来还聊得好好的,突然就用砖头砸了自己,直接把自己砸晕了。
等自己醒过来,发现家里的一千四百六十元现金都不见了,就连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问丁某知道这名女子叫什么吗?和这名女子有什么关系?丁某一直说自己不认识,没有什么关系。
说这名女子就是突然来到自己家里,就一起说了几句话,不知道哪句话不对,然后她就砸了自己,抢走了钱。
看着丁某支支吾吾的样子,警方知道丁某在撒谎,但一直追问,丁某也不说实话,于是只能先安抚丁某的情绪。
然后劝他要说出实情,配合警方工作,丁某一直遮遮掩掩的对案件没有一点作用,只有丁某提供多的线索,警方才好侦破案件,找到钱。
丁某也心疼自己的钱,见自己瞒不住了,就说其实这名女子是卖淫的,昨天来过一次,知道丁某家在哪后,今天就直接过来了。
这名女子到了丁某家门口后,就问丁某今天玩不玩,丁某表示拒绝,说自己身体不好,缓不过劲,今天不继续了。
本来丁某还是好好地说的,就心平气和地拒绝了她,没想到这名女子直接拿起砖头扑向了丁某。
朝着丁某脑袋就来了几下,然后丁某就被砸晕了,醒来后检查了一下发现家里钱也没了,就报了警。
但丁某却十分疑惑地和警方说,虽然说那个人是女子,但是她和普通女子不一样,警方听到丁某这样说,顿时更加严肃认真了起来。
丁某说这名女子昨天来的时候,他就发现她没有胸,两边都没有,丁某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女子解释道自己得了乳腺癌,都切掉了。
丁某也就这样相信了,没来得及细看,那名女子就一直要求关灯,说自己眼睛不舒服,见不得光,丁某也没细想,就照她说的做了。
民警听到丁某这样说,抓住这个重点,赶紧去了医院查最近几年做过切除手术的人,想找到一点线索,但进展并不顺利。
因为大多数人都是做单边切除,双边切除的人很少,而且警方在调查这些做双边切除的这些人后,发现她们也并不符合丁某的描述。
案件就这样陷入了僵局,警方又回到了案发现场,想看看有没有漏掉的东西,此时,那双女鞋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卖淫“男”
因为那双女鞋,有42码长,而且丁某描述的那名女子也才165cm的身高,不应该有那么长的脚,正常也就三十多码,脚长的也就40码。
而且丁某还说这名女子两边都没有胸,虽然说是手术切除了,但警方这时有了一个大胆想法,也许这名女子并不是女子,而是男子假扮的。
但这还只是推测,警方赶紧提取了鞋子里的物质进行了DNA鉴定,鉴定报告显示,这个女鞋的主人就是男子。
警方马上调整了调查思路,在村附近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一名男子王某,留着长发,身高165左右,脚长也是42cm.
而且说话特别温柔腼腆,十分害羞,言语动作这些都很像一名女性,不近距离接触很难看出是名男子,一切特征都符合丁某口里的女子。
警方就把王某带回了派出所讯问,刚开始王某并不承认,警方就叫来了丁某,在王某看不见的地方进行指认,王某就是那名抢劫的犯罪嫌疑人。
面对警方的长时间讯问,王某也就继续没有狡辩了,承认了自己抢走了丁某的钱,还在卖淫。
警方问他为什么要卖淫,他说自己性格内向,成长环境不好,性取向慢慢发生了变化,一直都希望自己能变成女性。
而且一直找不到工作,机缘巧合下就来到了丁某的村上,专门挑独居的老人与其进行性交易,以供自己的生存需要。
警方问王某是怎么认识丁某的,王某说自己主动找的丁某,自己并不是故意冲着丁某去的
自己来了这边之后,就每天在路上溜达,寻找对象,昨天溜达的时候,就偶遇了丁某,发现他是一个人住,就问丁某玩不玩,丁某表示同意。
两人就去了丁某家里,事后丁某给了王某40元,见丁某并没有发现自己是男性,王某心里也放松了不少。
王某便决定一直和丁某交易下去。打算把丁某当成自己的长期对象,这样一次挣四十,自己就能生活下去。
这比自己在外地打工还轻松,而且也不用四处奔波了,自己的生活也有保障了。其实最主要的还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第二天去找丁某,没想到,丁某竟然拒绝了自己,以为丁某是嫌弃自己,王某一时气不过。
就用砖头砸了丁某,但王某不想就这样跑掉,就在丁某家里找了找,发现有一千多元钱,然后拿钱跑掉了。
事情到这,丁某才知道原来自己认为的女子竟然是男性假扮的,心里膈应了好半天,但事情已经发生了。
丁某和王某因为自己的行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并保证以后他们也不会再这样做了。
最后,王某因涉嫌抢劫罪、卖淫,而丁某因涉嫌嫖娼,两人也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理。
«——·以案释法·——»
本案中,丁某的行为涉嫌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但由于丁某已经73岁了,所以警方只需要对其进行口头教育和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所以,本案中丁某已经73岁了,不执行行政拘留,警方只用对其进行口头教育,丁某立个保证就可以了,必要时也可以进行罚款。
而王某涉嫌卖淫罪,卖淫罪是指卖淫者为获取报酬而无选择地与其他人进行以及提出或同意进行非法性交活动的行为。
并没有限制犯罪主体只能是女性才能实施卖淫行为,且王某获取了40元报酬,所以王某的行为依旧属于卖淫罪。
王某的行为同时还涉嫌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抢劫罪中规定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王某用砖头砸晕丁某,属于对丁某的身体施以打击,使丁某无法反抗,然后拿走了丁某的财物。
所以,王某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王某也会被依法审判,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结语·——»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可以从很多方面获得启发,接下来,让我们从各个方面都来分析一下。
首先,王某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行为呢?我想是因为家庭的不幸福,父母关心、教育的缺失。
如果王某的父母能对王某多关心一点,给王某树立一个正确的形象,在王某心理出现变化时,给予帮助,进行矫正。
又或者,让王某从小学习一个生存的技能,不至于在年长后,还要为了生存去想办法。
让王某接受知识的熏陶,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就不会干出违法犯罪的行为了。
所以,父母对小孩的关心非常重要,父母正确引导,小孩才会树立一个正确的三观。
其次,针对丁某这样的空巢老人,如果丁某没有觉得孤单,就不会走上嫖娼的道路。
人老了之后,就会觉得孤独,加上妻子或者丈夫的离去,自己的生活早就破烂了。
而自己的子女,又常年在外奔波,根本没法照顾自己、关心自己,当自己需要人陪的时候,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自然而然地会有不怀好心的人趁虚而入,从而走上一条黑暗的路,再想脱离出来,回到正轨就难了。
所以,子女在平时一定要多抽空陪陪自己的父母,让他们生活变得充实。
注意自己父母的心理状态,及时沟通,及时纠正,避免父母走上一条歪路。
最后,法律的普及方面还不够全面,法律宣传还在进行中,人们还没有全面的有一个法律意识。
上到老人,下到小孩,都需要掌握法律知识,知道法律的权威性,主动遵守法律。
要时时刻刻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这就需要更加大力的宣传法律。
要让法律走进人们的身边,法律不能仅仅只是为了宣判,更重要的是要制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人民遵规守纪,社会更加和谐友爱,全国人民团结一致,互帮互助,国家才会更加繁荣富强。
各位看官,您对此案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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