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困难群众,做好我市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工作,近日,南阳市民政局在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各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南阳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试行)》。
《南阳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共五章。
第一章总则。县级民政部门统筹负责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乡镇 (街道)受县级政府委托,负责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的受理、审核、确认、公示、信息数据录入等工作。
第二章资格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刚性支出是低保边缘家庭的四个基本要件。持有我市常住户口(居住证)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出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不高于同期低保标准 1.5 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边缘家庭。
第三章认定程序。一是申请和受理,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二是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可以采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其他调查方式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三是审核确认,乡镇(街道)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对拟确认为低保边缘的,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同意。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第四章监督管理。乡镇(街道)应当对低保边缘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年度复核和定期核查,发现低保边缘家庭可能不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核实后依法终止相应救助。
第五章附则。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相关行政文书
附:宛民【2023】71号 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阳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oss.nanyang.gov.cn/upload-file/files/20240104/a308a39b38a14b10b5109368d9ab8e20.pdf
来源:南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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