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车位我已经买了七八年了,现在却不能使用、出租和出售,就是因为有一位中介说,这个车位是她的。”近日,长沙的龚女士向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晨意帮忙记者反映,此前她委托新环境一位中介熊女士买房子和车位时,因为房子实际售价与中介所告诉她的价格不符,让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位转给了中介,其怀疑熊女士骗走了车位。
12月28日,晨意帮忙记者介入调查此事,龚女士与熊女士见面协商时,竟互怼“扯谎精”,到底怎么回事?
卖房风波:女子质疑中介利用信息不对等“骗走”自己车位
2020年,龚女士委托新环境中介打包出售自己位于碧桂园南城首府的一套房子加一个车位,售价为110万。出售信息挂了两年,房子和车位却一直没有卖出去。
“2022年8月份,中介熊女士找到我,说我的房子如果想卖出去,可以降价。”龚女士回忆,在把价格降为105.8万元后,2022年9月6日,中介就给她找到了客户。“但中介告诉我的是,买家只愿意出102万元,不需要车位。”龚女士说,其余的3.8万元由中介支付。
随后,双方签订了《个人车位转让协议》,约定由龚女士将车位转让给熊女士作为补偿,转让费5万元。“中介给我们说,她给买家减免了1万元的中介费,还有7千元的垫资赎楼,同时还有帮我们加急加快的一些手续费等等,一共出了几万块钱,就抵消了协议里的转让费。”
“后来,我从买家的中介那里得知,买家实际上是花了105.8万元买的房子,并且是想要这个车位的,也就是说,房子可以和车位打包一起卖,对方能出到108万。”龚女士,这就是信息不对等,因为买卖双方自始至终没有见面,她也没有买家的联系方式,“价格全部都是中介说的。”
目前,龚女士无法使用该车位,也无法将其出租、出售。“我买了这个车位已经七八年了,但是现在这个纠纷已经有一年多了。”龚女士觉得,自己是在受骗的情况下签订的《个人车位转让协议》,她认为该协议是不成立的。
最新进展:中介再支付1.6万元,双方完成所有的转让手续
12月28日,记者与龚女士一起来到位于碧桂园南城首府小区外的一家新环境,并在此见到了中介熊女士。双方一见面,熊女士情绪激动,说:“你这个扯谎精,你还找我,你有病吧!”龚女士回应:“你个扯谎精!到底是谁骗了人!”
熊女士拒绝与龚女士沟通,也拒绝提供买家的联系方式。“她说我逼着她签合同,她反悔。卖家已经收到了105.8万了。”熊女士说。龚女士则表示,105.8万是房子的卖价,“是因为你说出了几万块钱,我才把这个车位转给你的。”
“既然中介说她出了这些钱,比如说垫资赎楼,那么我要看到证据,转账记录、收据或是聊天记录都行,但现在什么东西都没有。”龚女士说。随后,现场一位自称是熊女士邻居的男子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将龚女士、熊女士双方带至派出所调解。
当天下午,记者从龚女士处了解到,她同意对方补最低2万元的差价,但中介只愿意出1.2万元,调解没有成功。截至记者发稿,熊女士与中介双方又前往新环境进行了调解。最终由中介熊女士再支付1.6万元,龚女士配合熊女士完成所有的转让手续。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龚女士只要有证据证明签订车位转让合同后,对方没有支付转让款,龚女士就可以要求解除该车位转让合同,合同解除后,相应车位应退还给龚女士;而购房合同约定的价格为105.8万元,龚女士可以要求购房者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全部购房款,如果中介已经代为收取了购房者交付的房款,但却未支付给龚女士的,龚女士可以要求中介公司支付,或者通过法院诉讼要求中介支付。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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