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94号令)文件精神,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聚焦基层“急难愁盼”问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实事、办好事,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并协调联合全市15个政府职能部门就《关于做好我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优待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发文。
《通知》明确了优抚对象为全市各级政府专职队伍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残疾政府专职消防员、退(离)休政府专职消防员,并从交通出行、子女教育、医疗优待、社会保障、生活待遇、退出再就业6各方面细化了事关消防救援人员切身利益的14条具体举措,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了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平移国家队现有政策、待遇标准,在有些方面享有与现役军人同等待遇。
《通知》的印发体现了吕梁市委、市政府对消防救援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对消防救援队伍的深切关爱,有力激发了队伍活力,增强了全体指战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吕梁支队将在总队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会同各部门全力落实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机制,激励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忠诚履职、许党报国、奉献消防,为吕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吕梁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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