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 已加入“北大法宝”法学期刊数据库,请登录www.pkulaw.com查看全文并订阅后续更新。“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已收录286家期刊,其中核心期刊(含CLSCI、CSSCI及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AMI综合)133家,非核心期刊53家,集刊91家,英文期刊9家。截止2023年11月30日“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共收录了100151位作者的303548篇文章,总期数18390期,总字数27.2亿,诚挚邀请您的期刊入驻“北大法宝”,扩大影响,增进传播,服务法治。
联系邮箱:journal@chinalawinfo.com。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
采购热线:010-82668266
《法治社会》2023年第6期要目
【气候法学】
专题絮语:气候法学的可能性
朱明哲
1.企业气候法学信息披露制度边界与规范构建
彭峰、程飞鸿
2.环境法体系中的应对气候变化立法
吴凯杰
3.诉讼中的环境利益呈现
——以中法比较为视角
[法]朱莉·库尔图瓦
【公共卫生法治】
4.公共卫生视角下的警察协助
苏苗罕、冯智成
5.公共卫生法体系的漏洞填补
——以四部特别行政法为分析对象
刘志鑫
【探讨争鸣】
6.“民告官”理念与制度的形成史考证及反思
于立深
7.中国行政法学的涅槃重生
王贵松
【民法典论】
8.动产动态质押登记公示制度之构建
孙鹏、王璞钧
【气候法学】
专题絮语:气候法学的可能性
作者:朱明哲(英国格拉斯哥大学)
1.企业气候信息披露制度边界与规范建构
作者:彭峰、程飞鸿(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内容提要: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的强化是全球趋势。从比较法的分析可以发现,现有的信息披露制度以经济层面的 “重大性” 为要旨,并不能充分满足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的需要。企业不仅仅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还是气候治理体系的重要一极,兼具气候变化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双重身份。建议企业将环境和社会的 “重大性” 作为信息披露的上限标准,以 “最小最大值” 为原则,以 “最糟糕情形” 为预设,从假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方面建构相关法律规范,设计合理制度。
关键词:气候变化;信息披露;风险预防;“最小最大值”原则;最糟糕情形
2.环境法系中的应对气候变化立法
作者:吴凯杰(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碳中和研究院)
内容提要:应对气候变化法与环境法具有调整目标、调整对象与调整手段上的共性,虽然应对气候变化法具有空间上的大尺度性、科学上的不确定性、 时间上的代际影响等特征,但并未超过环境法体系的稳定性预设。传统环境法体系具有包括污染防治法、资源保护法和生态保护法的 “三元构造”,可在弹性范围内有限地满足应对气候变化的规范需要,但难以满足减碳、增汇、适应的整体需要,因而需要具有独立子部门地位的应对气候变化法。作为环境法体系的独立子部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可分为基础立法和专门立法,其中传统环境法体系的立法革新属于基础立法范畴,此外还需制定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来实现制度创新。
关键词:环境法体系;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双碳立法;减污降碳
3.诉讼中的环境利益呈现
——以中法比较为视角
作者:[法]朱莉·库尔图瓦(法国格勒诺布尔阿尔卑斯大学[Université Grenoble-Alpes]法学院)
内容提要:从新近的立法倡议来看,中国法和法国法都将环境保护作为真正的问题纳入各自法律框架中。然而,在颁布众多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后, 人们对它们的效力提出了质疑:如何才能推动国家、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各类主体遵守环境法?上述问题的答案在刑事领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检察官可以行使公诉权以追究任何损害环境的犯罪行为。但在 (刑法之外的) 公法和私法领域,这一问题仍需进一步澄清。在上述领域,程序法要求诉讼当事人与争诉行为存在利害关系。本文通过分析比较中国和法国的诉讼,从而确定哪些主体具有充分的合法性,足以代表和促进被视为公共利益的环境利益。通过设立公益诉讼或承认特定组织的诉权,中国法和法国法都扩大了相关主体推动环境法规施行的权能范围。这符合当前环境诉讼私法化的趋势,环境侵权人不仅需要防止环境损害(行政诉讼的目标),而且需要对环境损害进行赔偿(民事诉讼的目标)。
关键词:诉讼法;环境保护法;诉讼利益;法国法;司法政策
【公共卫生法治】
4.公共卫生视角下的警察协助
作者:苏苗罕、冯智成(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市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同济大学、江苏省溧阳市公安局)
内容提要:公安机关是公共卫生治理的重要力量, 在传染病防治中通过提供协助,保障隔离、检疫措施的实施,但是警察协助引发的警民冲突也唤起公众对公安机关介入公共卫生治理的思考。警察权的发展进程揭示了它与公共卫生治理的紧密关系, 但也反映了法治社会对动用警力的审慎态度。我国公安机关在以传染病防治为代表的公共卫生治理中提供的警察协助, 面临着形式合法性疑义,亦存在着过度协助的倾向。警察在提供协助时,也缺乏契合公共卫生伦理的实施原则为其提供行为指导。未来有必要通过补足法律授权、勾勒协助实施原则、构建警力供给控制机制等途径实现公共卫生治理中警察协助的法治化。
关键词:脱警化;传染病防治;警察权;行政协助;卫生警察
5.公共卫生法体系的漏洞填补
——以四部特别行政法为分析对象
作者:刘志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内容提要:从表面上看,《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四部法律已经组成重要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但实际上,当中既有法律内部的漏洞,也有法律之间的空白,漏洞与空白甚至连成一条制度裂缝。为了填补漏洞、弥合裂缝,应从单个法律的局部视角上升到宏观的体系视角,从两方面整合出严密的制度链条。一是整合《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畜牧法》,向统一的动物保护法发展。二是健全《动物防疫法》,加强其与 《传染病防治法》的衔接配合,共同将狭隘的 “人畜共患传染病” 扩展为全面的 “人兽共患传染病”。
关键词:法律漏洞;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
【探讨争鸣】
6.“民告官”理念与制度的形成史考证及反思
作者:于立深(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法学院)
内容提要:在中国行政诉讼理论和制度发展史上,20世纪80年代末逐渐形成了 “民告官”的法律隐喻,并进而构成一个法律命题,对行政诉讼基础理论和制度建构造成了锁定效果,其负面效应阻碍了行政诉讼制度功能的拓展。有必要从知识生成上剖析原被告角色和结构关系固化的由来及未来发展,揭示 “民告官” 法律隐喻和法律命题对当事人关系恒定化的塑造过程。“民告官” 并不构成世界各国行政诉讼法的一个根本问题,也不是一条具有普适性的法律结论。与特定法文化和行政诉讼目的相关,“民告官” 只是中国的一个阶段性的行政法政策问题。回溯行政诉讼的本质,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与解决行政争议是行政诉讼制度功能的两个面相,促使我们重新认识 “民告官” 隐喻与命题的利弊。
关键词:民告官;法律隐喻;抗告诉讼;行政诉讼
7.中国行政法学的涅槃重生
作者:王贵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之后,行政法学重新建立并逐步走上正轨。20世纪80年代行政法学的主要知识源自苏联行政法学和民国行政法学。在行政法学体系上,短暂延续了苏联式行政法学的体系,但很快就转为民国式行政法学的体系,进而以行政法律关系、双线理论等尝试着发展行政法总论的体系。在行政法的基本范畴上,短暂接受过苏联式行政法学的影响,并在行政处罚等个别范畴上保留了一定遗迹,而行政立法、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行等更多的范畴则是延续了民国行政法学,但也存在一定的革新。新生的行政法学既与过去的行政法学之间保持了承继性,也构成当代行政法学的基础。
关键词:民国行政法学;苏联行政法学;法学的承继性;行政法总论
【民法典论】
8.动产动态质押登记公示制度之构建
作者:孙鹏、王璞钧(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担保制度解释》第五十五条将监管人受债权人委托并 “实际控制” 出质动产作为动态质押的成立要件,不符合《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在担保物权领域所确立的功能主义基调,也导致监管人责任被无端扩大。动产动态质押随质押合同生效而成立,监管人 “实际控制” 仅仅是债权人保全质押动产之手段,不应作为动态质押的成立要件,也不具有公示动态质押之功能。债权人或(和)出质人可在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系统中概括描述质押动产,通过声明登记来公示设立于该动产上的动态质押。
关键词:动产动态质押;物权公示;间接占有;监管责任;声明登记
《法治社会》(双月刊)是在广东省法学会长期编辑出版《广东法学》内刊基础上创办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法学学术理论刊物。办刊宗旨为: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及时报道广东及全国法学法律界最新研究成果,传播最新法治信息,交流最新学术思想,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广东服务。
责任编辑 | 王睿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王纪元
本文声明 | 本文章仅限学习交流使用,如遇侵权,我们会及时删除。本文章不代表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和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案件/事件等的解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