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是先看一下来龙去脉吧,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
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婚介所介绍认识后于5月1日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在双方的准婚房内,被告人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被害人于当晚打电话报警。5月5日席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什么当天没抓?是因为考虑到双方是已经订婚,后面大概率要结婚,所以这种情况警方希望他们双方能够和解,这样对双方都好,尤其对男方家庭,这是比较仁性化的一种处理方式,个人认为是合情合理的。
结果,大家都知道,双方没谈拢。有人说是因为彩礼,这里的过程只有双方当事人清楚为什么没谈拢。但是,彩礼和男方是不是qj的事实无关,只能算是否能够减轻其刑罚的一个因素。
这个案件事实是清楚的,包括女子的逃跑,又被抓回,等等一系列行为,小区还有监控辅助证明女子不是自愿的。
网络上好多人连什么叫强j都不知道,我来普法一下,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而强行发生x关系的都属于强j,这和是否订婚,甚至结婚都没关系。所以我觉得普法任重道远。
有人又说,既然这么恶劣,怎么就判3年呢?是不是判有点少呢?这个可能考虑到双方是比男女朋友更深一步的订婚关系,所以才判得少,如果他们结婚了,判得可能会更少,调解为主了。
从这件事还有这种警示,就是当事方有利用网络舆论试图裹挟司法的迹象,这个值得警惕,因为现在网络上是什么人都有,有不明真相的,有故意搞事的,有自媒体吃人血馒头的,他们会让事件发酵从中获利,幸好,这次事件,警方没有受到舆论影响,判罚没有问题。
还有人在说,判得慢了。这个是一种误解,警方可能还是在尽最后努力让双方能够调解,毕竟关3年不是开玩笑的,这男的一生就毁了,而且这件事影响这么大,更加要慎重再慎重,此外,调查取证等等各方面都是要时间的,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
现在已经尘埃落定,尽管已经二诉,再想取得受害人谅解就难说了。
希望大家从中有所启发,引以为鉴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