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金檬 通讯员 张微
有人为了满足口腹之欲,竟将枪口对准了野生动物!近日,杭州临安公安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4名嫌疑人,狠狠打击了偷猎者的嚣张气焰。
12月6日晚,杭州临安区公安分局於潜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村里非法狩猎。
接警后,民警王璐瑶、方麒立即带队赶往现场处置,抓获2名嫌疑人胡某某(男,36岁)和孙某某(男,32岁)。现场查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黄麂1只,非法狩猎工具气枪1只、热成像仪1个、倍镜1个、头灯1个。
被非法狩猎的黄麂 临安公安供图
非法狩猎工具 临安公安供图
随着案件的调查,民警很快锁定了另外2名嫌疑人施某某(男,33岁)和唐某某(男,52岁),两人到案后对其非法狩猎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我知道这事是违法的,奈何控制不住自己……”经查,胡某某、唐某某、施某某、孙某某四人系朋友,四人为口腹之欲,铤而走险,在一山林里使用气枪、热成像仪等工具非法狩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黄麂,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
目前,该四人因涉嫌非法狩猎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1、黄麂属于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野外不是法外,野生动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无视国家法律、以身试法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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