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留言咨询: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无互联网保险业务资质的企业,如果是在互联网上展示保险产品(图片 产品名称 XX岁可保、XX种保障计划可选、快速理赔此类简单描述)点击产品跳转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是否违背管理办法?此类展示算广告推广,还是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
1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答复中指出,《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13号)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是指保险机构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其他形式,就保险产品或保险服务进行商业宣传推广的活动。第十六条规定,投保页面须属于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按照您所咨询的情况,若在互联网上展示保险产品,点击产品链接后跳转到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投保,属于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若宣传形式、内容等符合相关规定,则不违反《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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