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全国各地加速清退“老头乐”,当初就不该允许上市
#全国各地加速清退“老头乐”#关注此类车辆问题已经很多年,对此类车辆的危害性及形成机制均做过较深入的调研,并于2015年曾上报过政协提案《建议加大对“五小车辆”的管理力度》,认为由于“五小车辆”普遍没有牌照,驾驶人员年纪偏大,控制能力差,因为不需要驾照,交规意识淡薄,因而缺乏有效约束,就更容易违规行驶。
而在此之前,我就在网上呼吁过多年,甚至在这东西刚刚上市的时候就呼吁封杀,希望将“五小车辆”及超过限速的电动车纳入清理范围,以免安全隐患不断扩大。这么多年的呼吁总算没有白费。目前位列头条热榜第四的主题就是《全国各地加速清退“老头乐”》。
老头乐主要产自山东,这东西上市时“打擦边球”,如今祸害全国城市。那个把产值虚报三倍的雷丁公司,就是生产这个东西的,害人不浅啊。我在八年前就写提案取缔,但没有什么效果。如今管理层都醒了,也就开始整治了。
顾名思义,开“老头乐”的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他们本身反应能力就比较慢,紧急状态下很难化解;这些人不但没有驾驶执照,甚至连基本的交通规则也没有学习过,像买回来一部自行车一样,随便就上路了。
一些老头乐不但乱停乱靠,在主干道上也是随意拐弯掉头甚至逆行,还乱闯红灯、闯禁区,给机动车司机造成安全隐患,极易造成恶性交通事故;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又会给骑自行车或步行的市民造成相当大的心理压力和安全隐患。
而因为这些车辆普遍存在速度快、制动差的问题,加之一些改装过的载重三轮电动车,因为载重量大,冲击力强,交通肇事造成的后果往往相当惨重。而这类车辆又都没有购买交强险,且车主收入偏低,一旦出现人员伤亡情况或车损严重,处理起来就相当困难,法拉利车主也只能自认倒霉。
有鉴于此,网上呼吁取消“老头乐”的呼声非常高。
笔者所在的安徽省芜湖市对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规定,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两轮车核发临时通行标志(红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止为2024年9月14日。临时通行期满后,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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