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需要关爱与相互帮助,却总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好心人的善良来谋取自己的利益,终将被法律严惩。近日,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蔡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蔡某到仙游县枫亭镇某食杂店内,找到店铺老板陈某寻求帮助,让陈某先替自己偿还贷款平台内的欠款,并承诺马上再从网贷平台套现出来归还给陈某。陈某出于好意,按照蔡某要求替其还款8000余元。但之后蔡某却一直以要等家里人转账才能还钱来拖延时间,拒不归还借款并趁机逃离现场。
店铺老板陈某无奈只好报警,后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并据此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严打此类诈骗行为,全力做好人民群众的“守护人”,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要保持警惕,提高识别能力,不要轻易地向陌生人汇款、转账,若是遇到必须要汇款转账的情况一定要再三核实对方的信息,避免遭受损失。
来源:仙游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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