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31日上午10时30分,四川省乐山夹江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电缆厂外公路对面的水沟内发现一具女人头……
女人头颅丢弃于黄土村2社油菜地旁边水沟中。头颅右侧太阳穴处有颗肉痣,双耳上吊有银色耳环。往南约100米处的油菜地内,有一具衣着不整的无头女尸。女尸周围油菜地里发现死者的鞋袜和衣裤外套。再往东的另一块油菜地里有发夹、头花、葡萄酒瓶碎片、花生壳、卤鸭子骨头、空“攀西”香烟盒、梨子等食物用品。
死者是谁?现场无它物可以佐证。
刑侦干警按照曾局长在现场会上提出的“查找尸源,突破此案”的统一部署,首先在案发区域紧紧围绕女尸迅速展开了严密的调查访问。
3月31日中午1时许,黄土镇“嘉定饭店”服务员毛丽容向调查走访的干警反映,他们饭店的服务员胡秀琼,30岁左右,3月30日下午6时30分外出至今未归。接着,毛丽容随刑侦人员来到现场辨认尸首后,确认了死者就是胡秀琼。
当日下午2时黄土派出所内。饭店老板余泽全陈述:“胡秀琼可能是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去年农历腊月间,由县城东门口做鸭子生意的王永红介绍来饭店打工的。听说胡秀琼原来在县城南门口罗明海、周国华饭店当过服务员。胡来饭店打工经常外出,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陌生男女来找她。”
毛丽容陈述:“3月30日,我骑自行车搭胡进县城买了一双皮鞋,本来想多耍一下的,可胡秀琼说下午3点还要进城找王永红办点事。当天下午胡离开饭店到晚上6点才回来,吃完饭后,胡叫我与她出门散散步。走到离饭店不远处的一家个体诊所处时,胡说“42医院”有个亲戚在等她,叫我买了药便去找她。约10分钟后,我去医院找她没见着人便自个儿回饭店了。晚上8时左右,有个30岁左右的“络耳胡”男人,穿黑色呢子衣服、红杠裤子,拿着一张纸条来找胡秀琼,纸条上字迹潦草,写的内容大约是:小胡,请你看见纸条后速到我家来一下,切切。”
对这个送信的“络耳胡”,余泽全也作了陈述。
但胡秀琼与王永红是什么关系。胡30日下午找王办什么事;在“42医院”等她的那个亲戚是谁,等她干什么;30日晚8时左右,这个神秘的“络耳胡”送信又是谁,约胡秀琼去他家干什么?刑侦干警们不约而同地思索着这一个个待解的疑团。
负责外围侦查的干警,调查到“42医院”大门外的小卖铺时,店主提供:“30日下午6时左右,有一男一女来买过一瓶葡萄酒。”
诊所医生反映,30日发案当晚,毛丽容拿药走后,见胡秀琼与一个年龄大约在50岁左右。戴鸭舌帽的“老头”路过诊所。
戴鸭舌帽的“老头”又是谁?
“立即传讯罗明海、周国华,查找王永红及‘络耳胡’送信人和戴鸭舌帽的‘老头’。局领导下令道。
31日下午罗明海交代:去年腊月间,胡秀琼与一个年龄在50岁左右的“老头”到她的饭店, 问要不要女服务员,我说不要。
周国华交代:去年6月,胡秀琼由一个年龄50岁左右,自称是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机械厂安装工、与胡是堂兄妹关系的“老头”介绍到他开的“青衣江茶厂饭店”打工的。有天晚上,有4名男子到饭店吃饭,与胡秀琼嫖宿后因未付钱引起过纠纷。另外,在饭店打过工、现在在黄土镇卡拉OK厅当小姐的杨某(女,30岁)与胡某关系较好,是我收的干女儿。3月29日晚,杨和胡秀琼在该处与两名男子卖淫,其中一名嫖客是“络耳胡”。
夹江县焉城镇工农村王永红交代:去年农历腊月的一天下午,他在本县界牌镇青江村收完鸭子回家,骑着摩托车路过罗明海的饭店时进店里喝茶。临走时,一名在罗饭店当服务员的小姐提出要搭车进城。途中,小姐叫其帮找工作,他便将她载到黄土镇“嘉定饭店”介绍给余泽全老板。后来,他每次做生意途经该处,都要到饭店与这位小姐摆摆龙门阵。两人曾多次嫖宿。
经刑侦干警调查证实,王永红无作案时间,予以排除。
“再审周国华。”局领导指示。
面对审讯人员的犀利的眼神,周国华又交代:“死者胡秀琼,真名叫胡秀英,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叶江村1社人,家里有胡亲笔书写的姓名和地址的纸条为证。3月29日下午,胡秀英到我家里来耍,正好遇着我的熟人王世尧,黄土镇人。王60多岁,鳏居30多年,曾委托我为其介绍对象。我便叫胡为王介绍对象。胡秀英当即表示包在她身上。王为感谢胡的恩德,特意为胡买了一双皮鞋。”
(经火速查询王世尧的行踪,证实王无作案时间)
周国华还交代:“30日7时许,徐某与另一人到我家里来,说是要找小姐‘耍耍’。我即写了一张条子,叫徐到黄土‘嘉定饭店’找胡秀琼,不知找到没有。
“送信人”徐某当晚被传唤到公安局,经调查和辨认,认定徐某就是送信的“络耳胡”,但徐某交代说:信送到后,见胡某不在,便与同去的唐某返回家里了。
经连夜调查核实,结果与交代情况一致,“络耳胡”与唐均无作案机会;同时。证实与胡秀琼有联系的周国华,罗明海等人也无作案时间,被逐一排除。
面对一条条追查线索中断,侦干并不气馁,又连夜查找黄土镇卡拉OK厅当小姐的杨某, 以及29日晚与杨某、胡某嫖宿的焉城镇薛村1社的王某、新华村4社的张某,但终未获得新的线索。
4月1日凌晨6时,负责外线案侦的干警与五通桥区公安分局金粟派出所取得联系,很快证实,胡秀英现年32岁,住金粟镇叶江村1社,家有丈夫刘银山及两个儿子。
神秘而至今尚未露过面的鸭舌帽老头,会不会就是胡秀英的丈夫刘银山呢?
侦干们的情绪又高涨起来。
当天上午11时,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围绕发案现场周围继续调查访问,搜集胡秀英死前与“老头”的活动行踪;另一路由专案组副组长马敏率四名侦干赴五通桥展开调查。
胡秀英的丈夫刘银山及其兄弟刘仲伦被传唤到派出所。经反复查实,刘银山及其兄弟刘仲伦均无作案时间与机会。但刘银山在回答侦查人员提问时,对其妻的一些情况却不断加以掩饰,有的甚至避而不谈。至此,侦查人员不得不告诉他胡秀英已遇害。并将连接的尸体照片交与他及刘仲伦辨认。
刘银山拿着照片,顿时失声痛哭起来。其弟悲痛之余,当即向侦查人员透露了其嫂胡秀英5年前就与金粟镇机械厂职工王志忠有通奸关系,直到现在。
“王志忠”,会不会就是案件中的那个“老头”?侦干为之一振。
很快,住在金粟镇庙儿村5社的王志忠及其妻毛志清被传唤到金粟派出所。
分别询问开始后,王志忠称:30日中午从家里赶车到五通桥街上喝茶,晚上住宿其弟妹家,第二天(即31日)早上9时返回金粟镇自己家里。
侦查干警立即赶赴五通桥查证,很快得到其弟妹和妹夫肯定的回答:“30日从没看见过王志忠,晚上也根本没在我们家住过。”
鉴于王志忠与死者相识,且有通奸关系,30日晚上至次日上午又行以不明,有流窜杀害胡秀英的重大嫌疑。当天下午6时许,赴五通桥开展调查工作的”专案组”副组长马敏决定,将王志忠及妻毛志清一并带回夹江。
当晚7寸许,县局审讯室。群众以及周国华、罗明海开始分别辨认王志忠,虽然此时的王志忠并未戴”鸭舌帽”,穿着也明显不同,可5名辨认者却-—致认定说:屋里的人、就是与胡秀英在一起的“老头”。
说王志忠是“老头”,看来只能就其外表而已。其实他的实际年龄只有43岁。他颧骨突出, 面孔油黑,走路时有点驼背,再戴上顶蓝色的鸭舌帽,确实与“老头”相差不远。
很快,王志忠开始了他罪恶的交代:
那是5年前的一天,胡秀英的小儿子生病住院,出院后,胡秀英与丈夫刘银山商量和王打亲家,即将小儿子拜给王作干儿子。于是两家来往频繁起来。不久,他便与比自己小10岁的胡秀英勾搭成奸。之后,王妻毛志清与胡秀英的丈夫刘银山也许有所察觉,出于报复心理也开始苟合。
前年腊月,胡秀英与丈夫刘银山因家庭琐事吵了一架,王志忠便瞒着刘银山将胡秀英送到夹江打工,刘对其妻子胡秀英的行踪一直不清。胡秀英不在家,刘到王家找毛志清耍的时候就特别多。而他王志忠却常常远水难解近渴,觉得亏了,认为送胡秀英去夹江打工是干了件愚事。3月30日中午,刘银山打猪草又来到王家,一同吃过午饭。饭后,刘便与毛志清有说有笑地摆起了龙门阵。看着他们亲亲热热的样子,一股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的无名火顿时涌上他心头。他想,一定要去夹江把胡秀英叫回来,让他们看看。
下午,在黄土镇“嘉定饭店”外,王见到了刚好出店门的胡秀英,两人一同去到“42医院”花园内摆谈至下午6时, 胡秀英提出一起回饭店吃饭,王志忠借故不方便未去,但叫胡秀英饭后仍到医院找他。
胡秀英回到饭店吃饭又来医院找到王志忠,于是两人在医院大门外买了一瓶葡萄酒、花生、梨子、卤鸭,然后边吃东西边顺公路走到一块油菜地内。其间王又提出叫胡秀英回老家,胡仍以他们(指王志忠和刘银山)两人都是鬼,靠不住, 只有靠自己为理由拒绝回去。气愤之下举起酒瓶向胡的头部砸,抓起削梨的尖刀向胡的胸部、腹部,大腿猛刺数刀,当即将胡刺死。
胡秀英死后,王志忠脱下胡的外套、鞋袜抛向四周,勒下手表、戒指,割下头颅一同提到水沟边丢入水中。然后沿小路上公路,叫人力三轮车将其载到一个旅馆(后查证是夹江县城区迎春北街的“佳佳旅馆”)。登记时自称李华,未带身份证,乐山市青衣坝人。在旅馆内处理了衣服和鞋上的血迹,次日上午7时乘车离开夹江,上午9时返回家中。
至此,“3·31特大杀人分尸案”历经48小时的昼夜跟踪追击,终于圆满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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