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社局
关于退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大数据核查比对,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发觉发觉下述人员(具体名单和金额详见附件),
存在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
现因以下人员地址不详、电话无法接通或拒绝接听电话等原因,无法送达《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特此公开告知,请这些人员在公示期内联系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核对,并按核准信息办理退款手续,
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全额退回本公告指定账户;
《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拒不联系、拒不配合信息核对,即视为认同核查结果,
对拒不退还的,将由社保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提请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处以行政处罚
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符合失信行为情形的,
将被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峻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惩戒。
特此公告。
退款账户开户行:
工行张家口桥东支行;退款账户户名: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治理中心;退款账号: 0412 0412 2930 0253 316(退款时请备注姓名及退款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社保中心失业职工服务部,0313——2184558。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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