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小帅通过一家婚介公司认识了女子小美,小帅对小美一见钟情,见面当天就给了25万元彩礼,并且在两天后登记结婚,可是结婚后,“闪婚”的弊端却暴露了出来,二人各种不合适。无奈之下二人只能离婚,小帅觉得,离婚可以,25万的彩礼钱得退还。可小美却说,自己只收到10万元彩礼,双方为此闹上法庭。(来源:九派新闻)
据小帅说,二人是在五月的中旬经过婚介公司介绍认识的,婚介公司给小帅提供的是“包结婚”的服务。
两人见面的当天,可以说是一拍即合,小帅见面小美之后可以说是非常满意,当场没有任何犹豫,立马就给了婚介公司25万元的彩礼。
婚介公司给小帅的感觉也是相当靠谱,小帅和小美立马就在第三天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了。之后就开始了让小帅梦寐以求的幸福生活。
可令人不满意的是,二人因为结婚太过仓促,并没有经过磨合,矛盾也逐渐凸显出来。人家小美也觉得不能委屈了自己,于是在二人发生矛盾冲突之后立马就回了娘家。
眼见双方感情破裂,没有了复合的可能。小帅只能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同时小帅还说,鉴于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太短,请求小美返还25万元的彩礼。
可是小美却说,有彩礼这事不假,但是绝不是25万元这么多,自己只收到10万元的彩礼。同时小美也说,彩礼是按照当地习俗为了双方结婚给的,自己也已经和小帅结过婚并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了,彩礼不应该返还。
1. 笔者的上一代也是农民,偶尔回到农村老家,听到最多的就是某某家的男子,已经三十好几了,还是单着的,还没有结婚,有合适的,方便的话还是要帮忙介绍个对象。
说白了笔者身边的这些人和小帅的境遇应该差不太多,很有可能是大龄未婚青年,因为年龄一天天变大,家里人看着闹心,自己也烦心,所以巴不得赶紧找到和自己合适的另一半,赶紧结婚。
不过,结婚这东西是讲究缘分的,就拿本案来说,小帅贸贸然和小美结婚了,可是结婚之后双方却都发现彼此不合适,这就有点尴尬了。
2. 实践中,彩礼一般指的是聘礼,是按照当地习俗,为订立婚约而给付的大额款项或者贵重财物。而彩礼的数额由于当地的消费水平,风俗习惯等因素有关。
彩礼是否能退还,在《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具体到本案来说,小帅和小美虽然结婚,但是结婚时间很短,可以说双方根本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情感。
不过,小美和小帅的主要争议还有关于彩礼数额这一项。同时我们注意到,小帅并未直接把25万元给到小美,而是给了婚介公司,所以双方对彩礼数额的争议非常大。
《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没有证据,或者提供证据无法证明事实主张的一方,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所以法院对于小帅所说的彩礼数额为25万元的说法是不能予以支持的。不过,小美既然承认自己收到了10万元彩礼,法院是可以在10万元彩礼数额基础上调解返还数额的。
最后法院综合本案中双方解除婚约的原因以及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和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酌情让小美返还了7.5万元彩礼。
3. 据了解,大龄单身青年普遍都有婚姻焦虑症,其主要原因有的是因为社会文化价值,有的是因为周边人的看法和态度。但是不管怎么样,作为一个成年人,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擦亮眼睛,辨别清楚哪些是骗子,哪些是不实宣传,以免落入圈套之中。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