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江苏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发布了一份营业执照,上面写着“久杨律师事务所”,这一消息在律师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这种做法可能会对律师的执业市场产生影响,因此引发了一些担忧。虽然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有着严格的要求,但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这种行为也许是合适的。
然而,经营范围的限制以及法律咨询的方式等问题仍然存在争议。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可能会导致该律师事务所侵占律师的部分业务市场。这种情况可能会带来混淆,使普通民众难以分辨真假。因此,司法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这种做法或许会对律师行业产生某种竞争刺激,为律师行业的自我提升起到一定的作用。然而,对于这种称呼为律师事务所的行为还是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确保市场秩序和律师行业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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