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公安局关于启用电子执法取证
设备的通告
为了提升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安全、通畅、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敦煌市公安局决定启用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理,现将有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摩托车车载移动式监控设备,在敦煌市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以及学校、广场、医院、商超、农贸市场、夜市摊点周边等易拥堵路段记录采集违反规定停车的机动车违法行为。
二、启用移动式测速监控设备,在敦煌市马宁线(国道215线)556公里至570公里、安拉线(省道314线)102公里至115公里双向抓拍该路段机动车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三、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在白马塔路与古城路交叉路口、G215过境线与飞天大道北路丁字路口、党河西路与白马塔路交叉路口、古城北路与福康东路十字路口、广源东路与广至路交叉路口、裕泉路与党河东路丁字路口、漳县西路与祁连南路丁字路口、漳县西路与文昌北路交叉路口、平吉路与白马塔路交叉路口、漳县东路与惠煌南路交叉路口、寿昌路与飞天大道北路交叉路口、永安路与党河西路丁字路口、裕泉路与鸣山路丁字路口、景观大道与月牙泉东停车场交叉路口、景观大道与月牙泉西停车场交叉路口、文昌北路与效谷路交叉路口、飞天茅合路和瑞月路丁字路口、飞天茅台路与
天大道丁字路口、干渠西路南段、花雨路与鸣山路交叉路日、工业园区道路、飞天茅合路(违停采集)、瑞月路(违停采集)、裕泉路(违停采集)等28处电子警察,抓拍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启用时间
2023年12月8日
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自动记录上述违法行为并采取非现场取证模式,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违法行为不再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敦煌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4日
来源: 敦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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